[实用新型]应用于水下推进器的井道型固定支架有效
| 申请号: | 201821461417.8 | 申请日: | 2018-09-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89673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11 |
| 发明(设计)人: | 王超;林吉勇;刘成;王海川;林雪梅;傅健;陈朝晖;温雪飞;李琦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M11/00 | 分类号: | F16M11/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众恒智合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39 | 代理人: | 陈春华 |
| 地址: | 610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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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水下推进器 本实用新型 斜撑杆 主钢管 钢管 固定支架主体 安全隐患 固定支架 连接钢管 定位管 根连接 井道 吊装 焊接 停产 同一竖直面 经济损失 生化污水 生化池 组连接 推进器 底端 钢柱 管腔 两组 清污 椎体 制作 应用 费力 排水 轨道 | ||
1.应用于水下推进器的井道型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竖直安装于生化池内并呈井道型且用于在井道内吊装水下推进器的固定支架主体(1),所述固定支架主体(1)包括四根竖直平行分布的主钢管(2)、四根以上水平焊接于四根所述主钢管(2)之间用于连接固定所述主钢管(2)的连接钢管(3)、以及若干根焊接于四根所述主钢管(2)之间用于加强连接固定所述主钢管(2)的斜撑杆(4);四根所述主钢管(2)分布于固定支架主体(1)的井道四角,每四根所述连接钢管(3)为一组,同一组连接钢管位于同一水平面上,并且同一组的四根所述连接钢管(3)分别水平焊接于相邻所述主钢管(2)之间;每两根所述斜撑杆(4)为一组,同一组的两根所述斜撑杆(4)交叉分布于同一竖直面上,相邻两组连接钢管中位于同一竖直面上的两根所述连接钢管(3)之间分布有一组斜撑杆;所述固定支架主体(1)的上端通过膨胀螺栓与生化池顶部结构固定,每一根所述主钢管(2)的管腔内均穿设有一根定位管(5),每一根所述定位管(5)的底端均焊接有一根高猛钢柱椎体(6),所述固定支架主体(1)的底端通过所述高猛钢柱椎体(6)插入生化池底部的混凝土层固定于生化池底部,所述固定支架主体(1)的内侧壁上固定有用于吊装水下推进器的推进器轨道(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水下推进器的井道型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钢管(3)与所述主钢管(2)的焊接部位均焊接有用于起加强连接作用的加强筋板(8)。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应用于水下推进器的井道型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筋板(8)为厚度为10mm的不锈钢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应用于水下推进器的井道型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钢管(2)、所述连接钢管(3)和所述斜撑杆(4)均为DN100的不锈钢管。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应用于水下推进器的井道型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管(5)为DN80的不锈钢管。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应用于水下推进器的井道型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猛钢柱椎体(6)包括焊接于定位管(5)底端的D75柱体、以及位于所述柱体底端并与该柱体为一体式结构的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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