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动机的排气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811541922.8 | 申请日: | 2018-12-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7317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5 |
| 发明(设计)人: | 友部贵仁 | 申请(专利权)人: | 铃木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F01N1/08 | 分类号: | F01N1/08;F01N1/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徐颖聪 |
| 地址: | 日本静冈县浜***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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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发动机 排气装置 | ||
1.一种发动机的排气装置,具备用于发动机的废气通过的排气管和设于所述排气管的下游侧的消声器,该发动机的排气装置的特征在于,
所述消声器具有:
壳体;
第一膨胀室、第二膨胀室和第三膨胀室,该第一膨胀室、该第二膨胀室和该第三膨胀室彼此分开地形成在所述壳体内;以及
第一连通管、第二连通管和第三连通管,该第一连通管、该第二连通管和该第三连通管设于所述壳体,
所述排气管与所述第一膨胀室连接,所述第一膨胀室通过所述第一连通管与所述第三膨胀室连通,所述第一膨胀室通过所述第二连通管与所述第二膨胀室连通,所述第二膨胀室通过所述第三连通管与所述壳体的外部或者其他的室连通,该其他的室与所述第一膨胀室、所述第二膨胀室和所述第三膨胀室中的任一个都分开地形成在所述壳体内,且所述第三膨胀室除了通过所述第一连通管与所述第一膨胀室连通以外,不与该第三膨胀室的外部连通,
所述第一连通管的在所述第一膨胀室内开口的端部的开口面积为所述排气管的在所述第一膨胀室内开口的端部的开口面积以上,
所述壳体具有在车辆的前后方向上较长的形状,
在所述壳体内,所述第一膨胀室与所述第三膨胀室相比配置于后侧,
所述排气管的后端侧进入所述第一膨胀室内,
所述排气管的后端的开口部在所述第一膨胀室内开口,
所述第一连通管的后端侧进入所述第一膨胀室内,
所述第一连通管的后端的开口部在所述第一膨胀室内开口,
所述第一连通管的前端侧进入所述第三膨胀室内,
所述第一连通管的前端的开口部在所述第三膨胀室内开口,
后侧排气管配置于与所述壳体的中心相比更接近于内筒的内周面的位置,
所述第一连通管与所述后侧排气管相比配置于所述壳体的中心侧,
所述第二连通管隔着所述第一连通管配置于所述后侧排气管的相反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动机的排气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壳体内,所述第二膨胀室配置于所述第一膨胀室和所述第三膨胀室之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动机的排气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消声器在设有所述发动机的车辆中与所述发动机相比设于后侧。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动机的排气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膨胀室配置于所述壳体的最后部,所述第三膨胀室配置于所述壳体的最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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