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地下通道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1811352569.9 | 申请日: | 2018-11-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878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19 |
| 发明(设计)人: | 戴慎志;罗志刚;刘婷婷;丁家骏;王江波;赫磊;郝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2D29/045 | 分类号: | E02D29/045;F21S11/00;F24F7/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31283 | 代理人: | 胡美强 |
| 地址: | 200092 上海市杨浦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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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界带 地下通道系统 地下空间 通风口 地下通廊 通风 换气效率 人工动力 透光外壳 地铁站 接入点 采光 排布 整合 城市道路 连通 新风 节约 | ||
1.一种地下通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地下通道系统包括设置于退界带下方的退界带地下通廊,所述退界带上均匀设置若干光塔,所述光塔与所述退界带地下通廊连通,其中,所述光塔具有透光外壳,且所述光塔设置有通风口。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通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外壳包括玻璃。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通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外壳包括垂直延伸的垂直部,以及横向延伸的横向部,所述通风口设置于所述横向部,且所述通风口依次与所述横向部的内部、所述垂直部的内部、所述退界带地下通廊连通。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地下通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部的高度为4-5米,长度为2-3米,宽度为2-3米。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地下通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部的长度为2-3米,宽度为1.5-2米。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通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地下通道系统还包括人行道地下通廊,所述人行道地下通廊连通所述退界带地下通廊以及人行道。
7.如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地下通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塔沿着所述退界带地下通廊的延伸方向排布,相邻的所述光塔的中心之间的距离为15-25米。
8.如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的地下通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塔与所述退界带地下通廊之间设置有连通通道。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地下通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连通通道包括扩散口,所述扩散口的侧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为40-60度。
10.如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地下通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退界带地下通廊的宽度为10-15米,高度为4-5米。
11.如权利要求1-10任意一项所述的地下通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退界带地下通廊与地铁车站连通。
12.如权利要求1-11任意一项所述的地下通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退界带地下通廊与建筑物的地下空间连通。
13.如权利要求1-12任意一项所述的地下通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外壳的窗地比为:I类光气候区1:15.3,II类光气候区1:14.4;III类光气候区1:13;IV类光气候区1:11.8;V类光气候区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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