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安全气囊、安全气囊装置及汽车在审
| 申请号: | 201810903078.2 | 申请日: | 2018-08-0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098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01 |
| 发明(设计)人: | 吕晓江;顾鹏云;陈佳军;胡帅帅;张海洋;杨震;周大永;王海波;林琳;管立君 | 申请(专利权)人: | 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R21/36 | 分类号: | B60R21/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曾章沐 |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气囊本体 汽车外部 汽车前挡风玻璃 安全气囊 安全气囊装置 边缘区域 汽车 落点 车身 覆盖 汽车技术领域 缓冲撞击 概率 死亡率 受伤 | ||
1.一种安全气囊,其特征在于,包括气囊本体;
所述气囊本体为环状,所述气囊本体用于设置在汽车上,且在所述气囊本体点爆后,所述气囊本体能够覆盖汽车前挡风玻璃的外表面的边缘区域以及汽车前挡风玻璃四周的车身的外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气囊,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囊本体为矩形环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安全气囊,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囊本体的角部均设有圆角。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气囊,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囊本体上具有充气部,所述充气部上设有通孔,所述通孔用于与充气装置连接。
5.一种安全气囊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充气组件、控制组件、固定组件以及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气囊;
所述充气组件与所述气囊本体连接,用于点爆所述气囊本体;
所述固定组件用于将所述气囊本体固定在汽车上,且在所述气囊本体点爆时,所述气囊本体能够冲破所述固定组件;
所述控制组件包括感应器和控制器;所述感应器用于感应碰撞信息,并将所述碰撞信息发送至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能够根据所述碰撞信息,控制所述充气组件点爆所述气囊本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安全气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应器包括压力传感器,所述压力传感器用于设置在汽车的前保险杠内。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安全气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组件用于将所述气囊本体固定在汽车前挡风玻璃的四周的车身的外表面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安全气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组件包括多个固定带;
多个所述固定带分别固定在汽车顶盖、汽车的两个A柱以及汽车前挡风玻璃下方的导水槽上,且每个所述固定带分别能够与所述气囊本体压接。
9.根据权利要求5-8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气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气组件包括两个气体发生器;
两个所述气体发生器分别与所述气囊本体连接,两个所述气体发生器中的一个用于设置在汽车顶盖上,两个所述气体发生器中的另一个用于设置在汽车发动机舱内。
10.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气囊或权利要求5-9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气囊装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903078.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膝盖防护装置、座椅及车辆
- 下一篇:一种汽车电动安全带锁扣滑动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