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有效
| 申请号: | 201810729943.6 | 申请日: | 2018-07-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22905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22 |
| 发明(设计)人: | K.H.吕尔;G.彭肖恩;C-P.布吕克纳;A.奥尔特纳;P.乌尔里希;H.豪普特;B.巴特尔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R25/20 | 分类号: | B60R25/20;G07C9/00;H04W4/80;H04W12/04;H04W76/14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万欣;李强 |
| 地址: | 德国沃***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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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 ||
1.一种机动车(3),包括
a. 可电操纵的关门机构(4),
b. 用于接收进入授权码的信号接收器(6),和
c. 至少一个控制单元(7),其用于评价接收的所述进入授权码并且用于产生用于所述关门机构(4)的控制信号,
其特征在于,
a. 存在可从所述机动车的外部接近的充电器件以用于给信号发送器(1)进行充电,所述充电器件提供缆线连接供使用以用于联接所述信号发送器(1),并且,
b. 所述至少一个控制单元(7)设立成在所述机动车(3)的闭锁的状态中进行在充电过程的范围中从所述机动车(3)的车载电网传输到所述信号发送器处的能量的控制,从而可在提取最小量的电能之后打开所述机动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3),其特征在于,利用所述至少一个控制单元(7)可执行所述信号发送器(1)的认证以用于充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3),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控制单元(7)使得限制待传输的能量成为可能。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3),其特征在于,借助于所述至少一个控制单元(7)可执行在所述机动车(3)的车载电网中的充电状态的确定,并且在低于所述充电状态的极限值的情形中不进行充电过程的激活或者在充电过程进行时结束充电过程。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3),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控制单元(7)配备成用于发出状况信息。
6.一种用于给信号发送器(1)充电的方法,其中,
a. 将信号发送器(1)与位于机动车(3)处的可从外部接近的充电器件电连接,所述信号发送器(1)的充电借助于所述充电器件和缆线(9)实现,并且
b. 以在所述机动车(3)的闭锁的状态中通过处于机动车中的控制单元(7)控制的方式在使用所述机动车(3)的车载电网中的能源的情况下执行所述信号发送器(1)的充电过程,从而可在提取最小量的电能之后打开所述机动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借助于所述控制单元(7)在所述充电过程启动之前进行所述信号发送器(1)的认证以用于充电。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借助于所述控制单元(7)发出状况信号以用于确认所述信号发送器的成功认证。
9.根据权利要求6到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借助于所述控制单元(7)执行所述机动车的车载电网电压的检查。
10.根据权利要求6到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借助于所述控制单元(7)在充电过程期间控制传输的能量。
11.根据权利要求6到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借助于所述控制单元(7)发出信号以用于确认充电过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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