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行车用控制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810591782.9 | 申请日: | 2018-06-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3170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09 |
| 发明(设计)人: | 土泽康弘;松田浩史;胜木琢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岛野 |
| 主分类号: | B62M6/45 | 分类号: | B62M6/45;B62M25/08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刘杨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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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自行车 控制 装置 | ||
1.一种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包括控制部,所述控制部对能够变更自行车的变速比的变速器和辅助所述自行车的推进的马达进行控制,
所述控制部对所述马达进行控制,以使基于所述马达的辅助力相对于向所述自行车输入的人力驱动力的比率成为规定比率,为了维持所述规定比率,所述控制部与所述马达的输出转矩以及所述人力驱动力中的至少一方相应地控制所述变速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马达的输出转矩为第一转矩以上的情况下,对所述变速器进行控制,以使所述变速比变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马达的输出转矩为所述第一转矩以上的情况下,且在与所述自行车的曲柄的旋转速度有关的第一规定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对所述变速器进行控制,以使所述变速比变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变速器构成为能够阶段性地变更所述变速比,
在将所述变速比变更为比当前的所述变速比小一个阶段的变速比的情况下的所述自行车的曲柄的旋转速度的推定值为预先设定的第一旋转速度以下的情况下,所述第一规定条件成立。
5.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马达的输出转矩为所述第一转矩以上的情况下,且在当前的所述变速比大于第一变速比的情况下,对所述变速器进行控制,以使所述变速比变小。
6.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对所述马达进行控制,以防止所述马达的输出转矩为比所述第一转矩大的上限转矩以上。
7.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马达的输出转矩为比所述第一转矩小的第二转矩以下的情况下,对所述变速器进行控制,以使所述变速比变大。
8.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马达的输出转矩为第二转矩以下的情况下,对所述变速器进行控制,以使所述变速比变大。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马达的输出转矩为所述第二转矩以下的情况下,且在与所述自行车的曲柄的旋转速度有关的第二规定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对所述变速器进行控制,以使所述变速比变大。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变速器构成为能够阶段性地变更所述变速比,
在将所述变速比变更为比当前的所述变速比大一个阶段的变速比的情况下的所述自行车的曲柄的旋转速度的推定值为预先设定的第二旋转速度以上的情况下,所述第二规定条件成立。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马达的输出转矩为所述第二转矩以下的情况下,且在当前的所述变速比小于第二变速比的情况下,对所述变速器进行控制,以使所述变速比变大。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对所述马达进行控制,以防止所述马达的输出转矩为比所述第二转矩小的下限转矩以下。
13.根据权利要求1~4、9~12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人力驱动力为第一值以上的情况下,对所述变速器进行控制,以使所述变速比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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