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阻燃型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的加工工艺有效
申请号: | 201810573438.7 | 申请日: | 2018-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52892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4 |
发明(设计)人: | 汪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67/06 | 分类号: | C08L67/06;C08L71/02;C08K13/06;C08K9/12;C08K9/04;C08K7/14;C08K7/10;C08K3/22;C08K5/098 |
代理公司: | 赣州捷信协利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6141 | 代理人: | 刘花 |
地址: | 341000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阻燃 不饱和 聚酯树脂 复合材料 加工 工艺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阻燃型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的加工工艺,涉及阻燃复合材料技术领域,包括如下步骤:(1)阻燃剂载体的制备,(2)阻燃成分的负载,(3)添加型阻燃剂的制备,(4)树脂胶液的制备,(5)阻燃型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的制备。本发明所制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不仅具有高效的阻燃性能,而且加工成型性好,物理机械性能优异,解决了常规复合材料虽然阻燃性能好但添加量大、物理机械性能差的技术问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阻燃复合材料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阻燃型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的加工工艺。
背景技术:
树脂基复合材料一般由增强相和基体相组成,常用的增强相为无机纤维,如玻璃纤维、碳纤维等,难燃或不燃;基体相为有机高分子树脂,如环氧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等,易燃。为满足树脂基复合材料的阻燃性能要求,需要对树脂基体进行阻燃处理。
目前,树脂基体的阻燃处理主要有三种方法:(1)反应型阻燃,即先使参加反应的原料带上阻燃元素,然后参与聚合或缩聚反应,从而结合到高聚物分子中以赋予阻燃性能;(2)制成树脂后再进行卤化或导入磷、氮等阻燃元素;(3)添加型阻燃,即在树脂基体中添加阻燃剂,使之以物理分散状态与树脂进行共混而发挥阻燃作用。第一种方法工艺较复杂,成本也较高;第二种方法目前应用还不普遍,并且容易产生污染性废水;第三种方法由于工艺简便、成本低廉、阻燃效果好因此被广泛应用,但添加量较大,会大大降低产品的物理机械性能,不适用于复合材料的加工。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低添加量下既能增强阻燃效果又能保证物理机械性能的阻燃型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的加工工艺。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阻燃型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的加工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1)阻燃剂载体的制备:将海泡石纤维分散于85-95%乙醇中,并加入二甲基丙烯酸锌、引发剂和链转移剂,再加热至回流状态保温搅拌,反应结束后减压浓缩以回收乙醇,浓缩剩余物加水洗涤,经冷冻干燥机干燥后利用粉碎机制成粗粉,即得阻燃剂载体;
(2)阻燃成分的负载:将上述阻燃剂载体分散于65-75%乙醇中,再加入纳米二氧化钛,搅拌均匀后利用微波反应器微波回流搅拌5min,间隔5min后再次微波回流搅拌5min,如此反复,负载完成后停止微波处理,并减压浓缩以回收乙醇,继续减压浓缩至水分蒸干,浓缩剩余物置于70-80℃烘箱中干燥至恒重,最后经粉碎机制成粗粉;
(3)添加型阻燃剂的制备:将上步所得粗粉置于-10℃环境中密封冷冻8-12h,并经超微粉碎机制成微粉,然后加入聚氧化乙烯,充分混合均匀,再于温度110-120℃、压力3-4MPa下热压2-5min,自然冷却至室温,最后将所得片状物经超微粉碎机制成微粉,即得添加型阻燃剂;
(4)树脂胶液的制备:向不饱和聚酯树脂中加入固化剂、促进剂和所制添加型阻燃剂,搅拌均匀,抽真空去除气泡,即得树脂胶液;
(5)阻燃型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的制备:在模具的型腔中预先放置玻璃纤维增强材料,闭模锁紧,将配好的树脂胶液从注入孔处注入到模温100℃的模具型腔中,浸透玻璃纤维增强材料,最后依次于100℃固化1-2h、170℃固化2-3h、220℃固化1-2h,脱模,即得阻燃型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
所述海泡石纤维、二甲基丙烯酸锌、引发剂、链转移剂的质量比为30-50:5-15:0.05-2:0.05-2。
所述引发剂选自偶氮二异丁腈、偶氮二异庚腈中的一种。
所述链转移剂为十二硫醇。
所述阻燃剂载体、纳米二氧化钛、聚氧化乙烯的质量比为30-50:30-50:1-10。
所述聚氧化乙烯的分子量为50-100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西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江西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573438.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