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有效
申请号: | 201810542709.2 | 申请日: | 2018-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9544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6 |
发明(设计)人: | 段炼;李熠烺;宋晓增;张东东;李国孟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清华大学 |
主分类号: | H01L51/50 | 分类号: | H01L51/50;H01L51/5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成珊 |
地址: | 2153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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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单线态能级 主体材料 三线态 激基复合物 客体材料 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延迟荧光材料 激发能量 发光层 热活化 激子 电子供体材料 电子受体材料 分子键断裂 器件寿命 抑制器件 有效抑制 单线态 减小 | ||
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发光层,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层中包括主体材料和客体材料,
所述主体材料是由电子供体材料和电子受体材料形成的激基复合物,
所述客体材料为热活化延迟荧光材料,
所述主体材料的单线态能级低于所述客体材料的单线态能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客体材料的单线态能级和所述主体材料的单线态能级的能级差小于0.3eV。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材料的单线态能级与三线态能级的能级差小于0.15eV。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客体材料的单线态能级与三线态能级的能级差小于0.3eV。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供体材料的单线态能级高于所述客体材料的单线态能级,和/或所述电子受体材料的单线态能级高于所述客体材料的单线态能级。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供体材料与所述电子受体材料的质量比为1:9-9:1。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供体材料是具有空穴传输性能的化合物,所述电子供体材料含有至少一种下述基团:
咔唑基、芳香胺基、苯基、芴基、硅烷基,或者由上述基团形成的稠环基、联环基或螺环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供体材料选自具有如下任一所示结构的化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受体材料是具有电子传输性能的化合物,所述电子受体材料含有至少一种下述基团:
吡啶基、嘧啶基、吡唑基、咪唑基、吡咯基、噁唑基、三嗪基、吡嗪基、哒嗪基、咔唑基、氰基、苯基、二苯并噻吩基、苯基膦酰基、苯基砜基,或者由上述基团形成的稠环基、联环基或螺环基。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受体材料选自具有如下任一所示结构的化合物: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活化延迟荧光材料选自具有如下任一所示结构的化合物: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客体材料的掺杂比例为0.1wt%-50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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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1L 半导体器件;其他类目中不包括的电固体器件
H01L51-00 使用有机材料作有源部分或使用有机材料与其他材料的组合作有源部分的固态器件;专门适用于制造或处理这些器件或其部件的工艺方法或设备
H01L51-05 .专门适用于整流、放大、振荡或切换且并具有至少一个电位跃变势垒或表面势垒的;具有至少一个电位跃变势垒或表面势垒的电容器或电阻器
H01L51-42 .专门适用于感应红外线辐射、光、较短波长的电磁辐射或微粒辐射;专门适用于将这些辐射能转换为电能,或者适用于通过这样的辐射进行电能的控制
H01L51-50 .专门适用于光发射的,如有机发光二极管
H01L51-52 ..器件的零部件
H01L51-54 .. 材料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