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810430019.8 | 申请日: | 2018-05-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20914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7 |
| 发明(设计)人: | 唐佩福;赵喆;苏秀云;李志锐;张里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 主分类号: | A61B17/74 | 分类号: | A61B17/74;A61B17/8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瑞盛铭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617 | 代理人: | 郭晓迪 |
| 地址: | 100853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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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股骨颈 骨折 固定 装置 | ||
1.一种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包括:侧方钢板、3个套筒、与所述套筒相匹配的3枚头钉、至少1枚皮质骨锁定螺钉;
所述侧方钢板的内表面与股骨近端外侧壁解剖形态相匹配;
所述侧方钢板的外表面呈两端薄、中间厚的结构;所述侧方钢板的头侧为前倾结构;
所述侧方钢板的头侧设置有3个锥形螺纹锁定孔,所述侧方钢板的尾侧设置有至少1个皮质骨螺钉锁定孔;所述锥形螺纹锁定孔的轴向与所述侧方钢板呈118°夹角;
所述锥形螺纹锁定孔呈倒三角形排列;所述倒三角形排列为非等腰三角形,处于股骨后上方位置的所述锥形螺纹锁定孔的位置偏下;
所述套筒为中空结构;所述套筒的尾部与所述锥形螺纹锁定孔匹配设置;
所述套筒的长度与大粗隆外侧壁沿所述头钉方向至股骨颈基底部的距离相当;
所述皮质骨锁定螺钉与所述皮质骨螺钉锁定孔匹配设置;
所述头钉包括:头钉头端和头钉尾端;
所述头钉头端为螺纹结构;
所述头钉尾端为直杆结构;所述直杆结构的剖面为上下两段相对的圆弧以及两段圆弧之间的直边组成;
在所述头钉的末端设置有直径为2.5mm的反向螺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侧方钢板上设置有1个导向孔;
所述导向孔设置于3个所述锥形螺纹锁定孔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方钢板的最厚处的厚度为12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的底部为外边缘为圆形,内边缘为正六边形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质骨锁定螺钉的直径为4.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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