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致动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10114029.0 | 申请日: | 2018-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3112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7 |
发明(设计)人: | 三轮浩也;深井晃;北川文隆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村上开明堂 |
主分类号: | H01R13/639 | 分类号: | H01R13/639;B60L53/16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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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致动器 | ||
1.一种致动器,其是防止充电连接器从受电连接器脱离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
该致动器具备:
空心的外壳;以及
驱动机构,其收纳于所述外壳内,
所述驱动机构具有:
电动马达;
凸轮构件,其由所述电动马达驱动;以及
锁定销,其与所述凸轮构件联动,从初始位置移动到防止所述充电连接器的脱离的限制位置,
所述凸轮构件的旋转轴与由所述充电连接器的插拔方向的线段和从所述外壳朝向所述受电连接器的线段构成的基准面大致垂直地配置,
在所述限制位置,所述锁定销经由在所述受电连接器形成的贯穿孔而与在所述充电连接器形成的嵌合孔嵌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轮构件具有:
凸轮齿轮;以及
第一凸轮,其相对于所述凸轮齿轮的旋转中心偏心,
所述第一凸轮和所述凸轮齿轮被一体形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轮构件具备第二凸轮,
所述驱动机构还具备对所述第二凸轮进行检测而确定所述锁定销的位置的传感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机构还具备将所述电动马达的驱动力向所述凸轮构件传递的驱动传递构件,
所述驱动传递构件的旋转轴与所述凸轮构件的旋转轴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机构还具备将所述电动马达的驱动力向所述凸轮构件传递的驱动传递构件,
所述驱动传递构件的旋转轴与所述凸轮构件的旋转轴平行。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机构还具备将所述电动马达的驱动力向所述凸轮构件传递的驱动传递构件,
所述驱动传递构件的旋转轴与所述凸轮构件的旋转轴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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