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后部防撞安全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91990.6 | 申请日: | 2017-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99383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29 |
发明(设计)人: | 竹内孝治;福田淳也;格拉迪斯·艾斯欧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陆汽车有限公司;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R21/0134 | 分类号: | B60R21/0134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王新春;曹正建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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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后部 安全 系统 | ||
提供了一种本体车辆的后部防撞系统RPCS,所述后部防撞系统RPCS包括判断逻辑,所述判断逻辑适于响应于检测到的由从后面接近所述本体车辆的目标车辆反射的雷达信号而触发RPCS警告信号,其中所述判断逻辑配置成在检测到的特定的交通场景中修改所述RPCS警告信号的触发。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本体车辆(特别是汽车)的后部防撞安全系统RPCS。
背景技术
已经提出了广泛的常规技术以确保车辆乘客的安全。被动安全系统的重点一直是设计一种车身,该车身适于吸收潜在的高能量,该潜在的高能量由与如接近本体车辆的目标车辆等另一个物体碰撞产生。例如,这些类型的被动安全系统包括座位安全带和安全气囊。车辆中越来越多地使用先进的主动防撞安全系统。通过这些主动安全系统,可以检测车辆的路径上和/或车辆附近的其他车辆、障碍物、行人或任何其他种类的物体以触发本体车辆的反应,特别是避免与其他物体(特别是接近本体车辆的目标车辆)碰撞。后部防撞安全系统可以使用由从后面接近本体车辆的另一个物体或目标车辆反射的雷达信号以触发如危险灯等激活器,警告正在接近的目标车辆的驾驶员。因此,在另一个物体从后面接近本体车辆的情况下,常规的后部防撞安全系统可以发出警告信号。然而,在许多情况下,由后部防撞安全系统发出或产生不想要的后部防撞系统RPCS警告信号。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后部防撞安全系统和相应的方法来避免不想要的RPCS警告信号。也可以将后部防撞系统RPCS称为闪烁危险灯(flashing hazard light:FHL)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该目的通过包括以下特征的后部防撞安全系统来实现。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本体车辆的后部防撞系统RPCS,其包括判断逻辑,所述判断逻辑适于响应于检测到的由从后面接近本体车辆的目标车辆反射的雷达信号而触发RPCS警告信号,
其中所述判断逻辑配置成在检测到的特定的交通场景中修改所述RPCS警告信号的触发。
在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后部防撞安全系统的可能的实施方案中,基于进一步测量的参数来检测特定的交通场景,所述参数包括:
所述本体车辆的速度,
所述目标车辆的速度,
所述本体车辆和所述目标车辆之间的相对速度,
所述本体车辆的加速度,
所述目标车辆的加速度,
所述本体车辆和所述目标车辆之间的相对加速度,
所述本体车辆和所述目标车辆之间的当前距离,和/或
所述目标车辆的通道占用率。
在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后部防撞安全系统的可能的实施方案中,如果目标车辆的当前距离小于当前距离阈值(DDTH)并且本体车辆和目标车辆之间的相对速度(VR)小于预定速度阈值(VRVRTH)以及如果目标车辆的加速度小于阈值加速度(aTVaTH),那么后部防撞安全系统的判断逻辑适于抑制RPCS警告信号。
在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后部防撞安全系统的另一个可能的实施方案中,所述后部防撞安全系统的所述判断逻辑配置成计算所述目标车辆将要与所述本体车辆发生碰撞的碰撞时间T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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