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回缩的空气动力扰流器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83411.3 | 申请日: | 2017-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122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24 |
发明(设计)人: | 杰哈勒·安德烈;博尔特朗·马祖 | 申请(专利权)人: | 全耐塑料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35/00 | 分类号: | B62D35/00 |
代理公司: | 11618 北京汉鼎理利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赵晶;陶梅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变形 蒙皮 低位置 高位置 拱部 保险杠 机动车辆 空气动力 前保险杠 空气流 前边缘 扰流器 容置部 上边缘 下边缘 可动 前部 联结 | ||
1.一种布置在机动车辆(3)前部的空气动力扰流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可变形蒙皮(4),该可变形蒙皮的上边缘(40)设置为与前保险杠(31)的下部部分联结,且下边缘(41)连接到刚性拱部(2)的前边缘(21),所述刚性拱部(2)在操作设备(1)的作用下在低位置和高位置之间可动,在所述低位置上,所述可变形蒙皮(4)展开以使得当所述车辆前进时存在于所述车辆下方的空气流偏向,在所述高位置上,所述可变形蒙皮(4)折起到布置在所述保险杠后方的容置部(33)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动力扰流器,其中,所述可变形蒙皮(4)在低位置上并展开时侧向延伸到所述车辆的每个前轮(32)前方。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气动力扰流器,其中,在所述低位置上,所述可变形蒙皮(4)的下边缘(41)被布置在离地面大致恒定的高度处。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动力扰流器,其中,当所述刚性拱部(2)处于所述低位置时,所述可变形蒙皮(4)在所述前保险杠下方延伸并与所述前保险杠(31)形状连续。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动力扰流器,其中,所述刚性拱部(2)的附接有所述可变形蒙皮(4)的下边缘(41)的前边缘(21)具有弯曲。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动力扰流器,其中,所述刚性拱部(2)基于塑料材料或复合材料制成。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动力扰流器,其中,所述操作设备包括:
-一根或多根前连杆(13),每根前连杆(13)都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第一端部通过具有轴dd’的第一铰接(130)连接到所述车辆的底盘,所述第二端部通过具有轴cc’的第二铰接(131)连接到所述刚性拱部,
-一根或多根后连杆(11、12),每根后连杆(11、12)都具有通过具有轴aa’的第一铰接(110、120)连接到所述车辆底盘的第一端部,和通过具有轴dd’的第二铰接(111、121)连接到所述刚性拱部(2)的第二端部,
并且其中:
-所述轴aa’、bb’、cc’和dd’相互平行并与所述车辆的横向方向(OY)平行,并被布置为使得所述轴(aa’、bb’、cc’、dd’)在与所述轴垂直的平面(P)上的投影限定可变形的矩形平行四边形的四个顶点(A、B、C、D);
-所述轴aa’向所述车辆的纵向后方与所述轴dd’错开非零的距离d。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动力扰流器,其中,所述操作设备(1)被设置为使得所述刚性拱部(2)在从所述低位置转变到所述高位置时向所述车辆后方移动。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空气动力扰流器,其中,将所述连杆的第一端部连接到所述底盘的两个轴(aa’、dd’)中的一个是致动轴(10),其安装在固定于所述底盘上的两个轴承(100、101)上并由致动器(5)驱动转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空气动力扰流器,其中,所述后连杆(11、12)的第一端部固定在以轴aa’为轴的致动轴(10)上。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空气动力扰流器,其中,所述致动器(5)包括力矩限制器,其阈值被设置为使得当所述车辆在运动中并且所述刚性拱部(2)与障碍物相撞时,所述致动器脱开,且所述刚性拱部在其通过碰撞所获得的动量的作用下脱离所述低位置向所述高位置行进。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全耐塑料公司,未经全耐塑料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80083411.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