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拼图型连接的牵开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60843.2 | 申请日: | 2017-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8902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8 |
发明(设计)人: | 延斯·伯杰;苏珊娜·克林塞斯;克里斯蒂安·格林;马里奥·塞尔帕 | 申请(专利权)人: | 蛇牌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2/915 | 分类号: | A61F2/915;A61B17/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国;吴启超 |
地址: | 德国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拼图 连接 牵开器 | ||
1.一种具有牵开器功能的支架,所述支架包含径向柔性可膨胀管状护套,所述径向柔性可膨胀管状护套在其周边方向上分成不同径向柔性的至少两个区段(2、4),其中至少一个较高径向柔性的区段构成膨胀区段(2)并且至少一个较低径向柔性的区段构成增强区段(4),所述支架在其轴向方向上分成若干分段(8、8'、8),所述若干分段各自具有内部的增强区段(4)和膨胀区段(2)并且所述分段(8、8'、8)经由轴向连接区段(10)联接,所述轴向连接区段形成用于分段长度缩短的标称分离点,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段经由所述增强区段(4)通过至少一个轴向连接区段(10)彼此连接,所述轴向连接区段(10)通过第一分段(8')形成,所述第一分段具有至少一个轴向定向的凹部(18),与所述第一分段(8')相邻的第二分段(8)的对应的至少一个插入区段(16)配合在所述至少一个轴向定向的凹部中并且所述插入区段和所述凹部各自形成轴向作用底切啮合,所述第一分段(8')和所述第二分段(8)借助于所述轴向作用底切啮合在轴向和周边方向上彼此强制连接,但是可通过所述第一分段(8')和所述第二分段(8)在所述底切啮合的区部中的局部、径向相对移动分离,并且其中膨胀区段(2)和增强区段(4)在所述周边方向上交替布置并且相邻的所述第一分段(8')和所述第二分段(8)的相同类型的区段在轴向上相对于彼此线性对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牵开器功能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入区段(16)被设计成对称的,并且形成限定在所述轴向方向上作用的底切的收缩/变窄,所述凹部被设计为与所述底切互补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牵开器功能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沿着所述插入区段(16)与所述凹部(18)之间的分离线路(12)的所述第一分段(8')和所述第二分段(8)的径向切割边缘(24)径向导向到所述支架(1)的旋转轴线上并且因此相对于彼此倾斜地设定,以便形成径向作用底切,借此所述插入区段(16)仅可通过局部相对移动从所述凹部(18)径向向外释放。
4.如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牵开器功能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沿着所述插入区段(16)与所述凹部(18)之间的分离线路(12)的所述第一分段(8')和所述第二分段(8)的切割边缘被调适以便形成仅可在相反方向上释放的径向抵消底切(14、14'),借此所述轴向连接区段(10)仅可通过在限定的方向发生的塑性和/或弹性变形释放。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牵开器功能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径向抵消底切(14、14')通过挂钩形部分表面(20)产生,所述挂钩形部分表面在所述凹部(18)的远侧边缘处形成于所述第一分段(8')上,所述挂钩形部分表面突出到所述第二分段(8)的侧向表面中。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牵开器功能的支架,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轴向连接区段(10)的所述分离线路(12)在至少一个点处以整体结合方式通过腹板(22)桥接,所述腹板充当另外的预定断裂点。
7.如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牵开器功能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布置在所述支架(1)的远侧末端处的分段具有相比于布置在所述支架近侧的可分离分段的较长轴向延伸。
8.如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牵开器功能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入区段(16)与所述凹部(18)之间的分离线路(12)的间隙宽度在从0.01mm到0.1mm的范围内,并且所述支架的所述管状护套的壁厚度范围从0.5mm到1.2mm。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牵开器功能的支架,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轴向连接区段(10)形成于至少一个分段(8、8'、8)上,所述至少两个轴向连接区段在增强区段(4)中沿直径相对或在所述周边方向上均匀间隔。
10.如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牵开器功能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膨胀区段(2)和所述增强区段(4)连同布置在其中的所述插入区段(16)是通过管状坯料的激光或水射流切割生产。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牵开器功能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入区段是轴向定向的突出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蛇牌股份公司,未经蛇牌股份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80060843.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用于运行具有数据眼镜的显示系统的方法和设备
- 下一篇:X射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