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对相关联的自动化系统的自动指导操作进行评分驱动测量、触发和发信号的智能、自适应、基于远程信息处理的系统及其相应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55723.3 | 申请日: | 2017-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906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26 |
发明(设计)人: | S·邦格斯;D·吉诺维斯;H·纳维斯索尔多;A·佩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瑞士再保险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8 | 分类号: | G06Q40/08;G06Q50/30;G06Q10/06;G06Q30/02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石海霞;金鹏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辆 远程信息处理 风险转移 远程信息处理设备 关联 用户单元 自适应 简档 个性化 远程信息处理数据 自动化 车载诊断系统 自动化系统 测量设备 动态生成 机器学习 交互设备 评分参数 驱动操作 数据聚合 无线连接 运输工具 中央电路 专家系统 共享 传感器 第三方 动态的 触发 捕获 发布 影子 测量 乘客 驱动 货物 智能 租赁 响应 汽车 损害 运输 | ||
本文提出了一种自动化、自适应、机器学习的基于远程信息处理的系统(1),用于与机动车辆(41,…,45)或乘客或货物的运输工具相关联的评分驱动操作,和基于动态的、基于远程信息处理的数据聚合及其方法,其用于与复杂的对等租赁方案相关的自动化风险转移,尤其涉及车辆和汽车共享方案以及与第三方损害相关联的风险相关的共享经济运输方案。基于远程信息处理的系统(1)包括与多个机动车辆(41,…,45)相关联的远程信息处理设备(411,…,415),其中远程信息处理设备(411,…,415)包括到基于专家系统的中央电路(11)的无线连接(42101‑42108)。远程信息处理设备(411,…,415)经由接口(421,…,425)连接到传感器和/或测量设备(401,…,405)和/或车载诊断系统(431,…,435)和/或车载交互设备(441,…,445),其中远程信息处理设备(411,…,415)捕获机动车辆(41,…,45)和/或用户(321,322,323)的基于使用的(31)和/或基于用户的(32)和/或操作的(33)远程信息处理数据(3)。响应于发出的影子请求(109),基于动态生成的变量评分参数(1011,…,1013)的个性化风险转移简档(114)从第一风险转移系统(11)发送到相应的机动车辆(41,…,45),并且借助于机动车辆(41,…,45)的用户单元(461,…,465)来发布,以供机动车辆(41,…,45)的驾驶员进行选择。作为在所述用户单元(461,…,465)上发布的个性化风险转移简档(114)的回应,支付转移参数从第一风险转移系统(11)发送到基于远程信息处理的系统(1)的提供者。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动态地对捕获的环境或操作参数作出反应的移动实时系统,尤其涉及在操作期间监测、捕获和响应与机动车辆的汽车参数有关的远程信息处理系统。本发明还涉及基于远程信息处理的自动化系统,这类系统涉及对机动车辆进行风险转移、发出警报和发出实时通知,以及在远程信息处理的背景下使用的无线技术,特别是涉及以下有关的自动风险转移:(i)打车,包括出租车打车服务的风险转移系统(例如在UBER的情况下),(ii)汽车共享(例如Daimler Car2go,BMW ReachNow),以及(iii)点对点(peer to peer,对等)汽车共享(例如Drivy)。最后,本发明还涉及基于远程信息处理的实时专家系统。术语远程信息处理(特别是交通远程信息处理)指的是用于通信、仪器和控制以及运输领域的信息技术的系统。因此,本发明涉及远程信息处理的使用,以及基于捕获和测量的基于使用的和/或基于用户的远程信息处理数据对自主、自足和自持操作的自动系统进行实时的风险监测、指导。
背景技术
近年来,共享经济以及对等租赁经济实践越来越受欢迎。从交换系统到网络传输,再到私人厨房,与陌生人共享似乎是一种新的社会趋势。尽管Uber、Airbnb和其他在线平台共享访问多种服务和设施,但在这些共享经济实践的公共安全、健康和有限责任方面也存在问题。此外,这些创新和快速发展的实践已经被提供类似服务的专业人士所抵制,他们认为共享经济和对等租赁打开了不公平竞争的大门。监管机构面临挑战,因为需要保护这些实践的可能用户免受欺诈、远离债务和防止受到非熟练服务提供商的侵害。相关的技术问题很复杂,因为它们涉及许多领域,并且通常很难划分纯粹的私人使用和风险转移的边界线。但是,这些实践的规定和应用技术仍应以类似于现有相关商业服务规则保护方式的方式保护用户。至少,此类法规应该服务于同一目标,即保护可能的用户并允许安全使用这些实践。另一方面,应用于这些问题和相应法规的可能技术解决方案不应限制共享经济实践的创新增长,因为社会和环境效益几乎无可争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瑞士再保险有限公司,未经瑞士再保险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80055723.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