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41667.8 | 申请日: | 2017-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1591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8 |
发明(设计)人: | C·富赫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开开特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77/06 | 分类号: | E05B77/06;E05B79/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刘丹;吴鹏 |
地址: | 德国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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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机动车 装置 | ||
1.一种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1),其包括操纵部件(23)和具有锁定机构的锁,该锁定机构具有转动锁叉和至少一个锁定爪,其中,操纵部件(23)能借助于鲍登拉索与锁连接,其特征在于,鲍登拉索具有主动阻断装置(8),该主动阻断装置用于主动阻断借助于鲍登拉索(7,7')传递的力;所述锁闭装置(1)包括触发杆(6)、操纵杆(2)和耦联杆(3),其中,触发杆(6)能借助于耦联杆(3)与操纵杆(2)耦联,并且耦联杆(3)被以能摆动的方式支承在操纵杆(2)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1),其特征在于,耦联杆(3)能借助于控制凸轮(11)引导。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1),其特征在于,耦联杆(3)能借助于控制杆(4)引导。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1),其特征在于,控制杆(4)至少与操纵杆(2)一起支承在共同的轴(9)中。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1),其特征在于,控制杆(4)与惯性杆(5)协同作用。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1),其特征在于,控制杆(4)能在惯性杆(5)的控制轮廓(14)中被引导。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1),其特征在于,控制杆(4)具有作用部(20),其中,在作用部(20)被致动时能使耦联杆(3)与触发杆(6)脱开。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1),其特征在于,作用部(20)能被电致动。
9.根据权利要求1、2、4-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1),其特征在于,耦联杆(3)的至少一部分伸入操纵杆(2)的开口(19)中,并能在该开口(19)中被引导。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1),其特征在于,操纵杆(2)、控制杆(4)和触发杆(6)被支承在共同的轴(9)和/或导向件中。
1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纵杆(2)是外操纵杆。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作用部(20)被设计为延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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