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半导体光源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39226.4 | 申请日: | 2017-06-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1727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09 |
发明(设计)人: | 克里斯托夫·艾克勒;斯文·格哈德;艾尔弗雷德·莱尔;贝恩哈德·施托耶茨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司朗光电半导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S5/22 | 分类号: | H01S5/2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丁永凡;张春水 |
地址: | 德国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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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半导体 光源 | ||
1.一种半导体光源(1),所述半导体光源具有激光器(2)和至少一种发光材料(3),其中
-所述激光器(2)包括半导体本体(21),所述半导体本体具有用于产生激光辐射(L)的至少一个有源区(22),
-在所述激光器(2)中构成具有谐振器镜(25)和纵轴线(24)的至少一个谐振器(23),使得所述激光辐射(L)在运行时沿着所述纵轴线(24)引导和加强,并且所述有源区(22)至少部分地处于所述谐振器(23)中,并且
-所述发光材料(3)无间隙地光学耦合到所述谐振器(23)上,使得所述激光辐射(L)的至少一部分沿横向于所述纵轴线(24)的方向到达所述发光材料(3)中并且转换成具有更大波长的次级辐射(S),其中横向表示以不等于0°的角度,
其中
所述半导体本体(21)沿着所述纵轴线(24)具有隆起部,使得由所述半导体本体(21)的半导体材料形成脊波导(26),其中所述脊波导(26):
(i)在俯视图中观察至少局部地在两个彼此相随的谐振器镜(25)之间弯曲地伸展,
和/或
(ii)至少局部地沿着所述纵轴线具有变化的宽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半导体光源(1),
其中仅所述次级辐射(S)并且没有所述激光辐射(L)离开所述半导体光源(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半导体光源(1),
其中除了所述次级辐射(S)还有所述激光辐射(L)的一部分离开所述半导体光源(1),使得在运行时发射混合色的光,
其中所述混合色的光的相干长度最高为10μm。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半导体光源(1),
其中所述发光材料(3)在垂直于所述半导体本体(21)的生长方向(G)的方向上和在横向于所述纵轴线(24)的方向上至少部分地处于所述脊波导(26)旁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半导体光源(1),
其中以所述脊波导(26)的平均宽度计,所述宽度变化最小1%和最高30%。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半导体光源(1),
其中所述半导体本体(21)在至少一个主侧上设有粗化部(27),其中所述主侧垂直于所述半导体本体(21)的生长方向取向,
其中所述发光材料(3)至少部分地处于所述半导体本体(21)的与所述粗化部(27)相同的侧上或处于所述半导体本体(21)的与所述粗化部(27)相对置的侧上。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半导体光源(1),
其中所述发光材料(3)与所述半导体本体(21)直接接触并且由半导体材料形成。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半导体光源(1),
其中所述发光材料(3)不接触所述半导体本体(21),
其中所述发光材料(3)和所述半导体本体(21)之间的最小间距最高为0.5μm。
9.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半导体光源(1),
其中在所述发光材料(3)和所述半导体本体(21)之间局部地仅存在对于所述激光辐射(L)能透过的、电绝缘的钝化层(4)。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半导体光源(1),
其中在所述发光材料(3)和所述半导体本体(21)之间局部地仅存在对于所述激光辐射(L)能透过的、导电的接触层(5),所述接触层用于对所述半导体本体(21)通电。
11.根据权利要求中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半导体光源(1),
其中所述发光材料(3)的至少一部分嵌入到所述半导体本体(21)中,使得所述半导体本体(21)处于嵌入的所述发光材料(3)的至少三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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