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引起自动关闭的驱动装置的自动起动过程的起停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780024067.0 | 申请日: | 2017-04-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72856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1 |
| 发明(设计)人: | F·博登多夫;S·米勒;J·施魏克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2N11/08 | 分类号: | F02N11/08 |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刘盈 |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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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引起 自动 关闭 驱动 装置 起动 过程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引起机动车、尤其是具有自动变速器的机动车的自动关闭的驱动装置的自动起动过程的起停装置,所述驱动装置在机动车行驶时能自动关闭并且自动关闭的驱动装置能根据驾驶员动作起动。根据本发明,所述起停装置构造用于根据识别出的由驾驶员希望的行驶动力学引起在机动车行驶时自动关闭的驱动装置的自动起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引起机动车中自动关闭的驱动装置的自动起动过程的起停装置。
背景技术
原则上由驾驶员通常借助点火钥匙手动关闭内燃机。DE 10023331 A1中提出的方法构成一种例外。在此代替点火钥匙评估制动踏板位置或制动踏板压力。当在机动车到达静止后更强地操作已处于其被操作的位置中的制动踏板时,引入内燃机的关闭过程。为了继续行驶,释放制动踏板并踩压加速踏板,随后引入内燃机的起动。这种方法的缺点在于:仅机动车驾驶员负责关闭内燃机。对目前驾驶行为的分析表明:尽管环保意识提高且燃油价格上涨,但手动关闭内燃机、例如在交通灯处很少自主进行。
为了减少燃料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目前已经在许多车辆中使用这样的方法和系统,所述方法和系统在车辆静止时在特定前提下或在存在预定的关闭条件时自动关闭机动车的内燃机并在存在预定的起动条件时再次自动起动内燃机。这种方法和系统或起停装置主要适合用于城市交通,以便减少燃料消耗,因为在城市交通中车辆经常在交通灯处或基于交通而停止并且不需要内燃机运行。
这种方法例如由DE 102008061790 A1公开。在此当车辆制动到静止状态并且通过操作制动踏板保持在静止状态时,内燃机自动关闭。另外,在释放制动踏板时如果在内燃机关闭的情况下更强地踩压制动踏板,则可阻止内燃机自动起动。只有在操作加速踏板或借助脚部空间监控单元识别即将操作加速踏板时,才进行重新起动。
由DE 102012217899 A1公开了一种用于借助起停装置自动关闭和起动驱动装置的方法,该起停装置在速度大于零的情况下在已松开或松开加速踏板且未识别或推测出(即将)操作制动踏板时关闭驱动装置,并且该起停装置在借助脚部空间监控单元识别或推测出(即将)操作加速踏板或制动踏板时已经重新起动自动关闭的驱动装置。
此外,由DE 102010034554 A1公开了一种用于关闭和起动发动机的系统,其中,当速度小于预定极限速度并且制动踏板被操作时,在行驶期间关闭发动机。每当驾驶员的脚释放制动器和/或当节气门位置大于零时,发动机就会重新起动。
发明内容
现在本发明的任务在于提供一种系统,该系统以简单且低成本的方式根据驾驶员意图自动起动先前在车辆行驶时自动关闭的驱动装置。
根据本发明,该任务通过根据本发明的起停装置来解决。所述起停装置用于引起机动车的驱动装置的自动起动过程,所述驱动装置在机动车行驶时能自动关闭,并且自动关闭的驱动装置能根据驾驶员动作和/或行驶状况起动,其特征在于,所述起停装置构造用于:根据识别出的由驾驶员希望的行驶动力学引起在机动车行驶时自动关闭的驱动装置的自动起动,并且根据识别出的行驶状况且独立于触发起动驱动装置的驾驶员动作引起在机动车行驶时自动关闭的驱动装置的自动起动,所述行驶状况包括识别机动车变换到新的道路类型。
在根据本发明的、用于引起机动车、尤其是具有自动变速器的机动车的自动关闭的驱动装置的自动起动过程的起停装置中,首先以此为出发点,即起停装置构造用于:在行驶的机动车中当例如至少以足够程度操作制动踏板时引起驱动装置的自动关闭。为了识别足够的制动踏板操作,例如可评估在制动踏板操作时的制动踏板位置和/或所施加的制动压力和/或引起的制动力矩。作为用于引起自动关闭过程的其它前提例如可预先规定:在引起自动关闭程序之前,车辆速度必须小于固定或可变地定义的速度阈值(如15km/h)。术语“驱动装置”可理解为任何提供动力来驱动车辆的驱动装置。在此尤其是可指内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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