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致动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18901.5 | 申请日: | 2017-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7983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17 |
发明(设计)人: | 松任卓志;平野慎介;池田笃史;石河智海;池田良则 | 申请(专利权)人: | NTN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16H25/20 | 分类号: | F16H25/20;F16H25/22;H02K7/06;H02K7/116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刘影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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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致动器 | ||
1.一种电动致动器,其特征在于,具备:
驱动部;将来自所述驱动部的旋转运动转换为与所述驱动部的输出轴平行的轴向的直线运动的运动转换机构部;以及防止所述运动转换机构部的驱动的锁定机构部,
所述锁定机构部具有旋转电动机、锁定构件和锁定传感器,所述锁定构件由所述旋转电动机驱动而成为防止所述运动转换机构部的驱动的锁定状态和解除该锁定状态的锁定解除状态中的至少一方的状态,所述锁定传感器通过与所述锁定构件接触来检测所述锁定构件的进退位置,
所述电动致动器中设置有防止所述锁定构件相对于进退方向的倾斜的防倾斜部,
在所述锁定构件前进而向防止所述运动转换机构部的驱动的锁定位置移动时,在所述锁定传感器相对于所述锁定构件进行接触这一侧的相反侧,所述锁定构件相对于与该锁定构件的前进方向对置的面经由所述防倾斜部碰触而使所述锁定构件从倾斜的状态恢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中,
所述锁定机构部具有将所述旋转电动机的旋转运动转换为直线运动来驱动所述锁定构件的滑动丝杠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中,
致动器壳体具有在所述旋转电动机进行旋转驱动时对所述滑动丝杠装置中的进行直线运动的构件的旋转进行限制的旋转限制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中,
构成所述滑动丝杠装置的滑动丝杠螺母和滑动丝杠轴中的一方固定于所述锁定构件,并且,另一方固定于所述旋转电动机的输出轴,
所述锁定构件的前端部侧形成为平板状,
在所述致动器壳体形成有供所述锁定构件的前端部侧插入的截面矩形的贯通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中,
所述锁定构件的前端部侧与所述旋转电动机的输出轴同轴地配置。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中,
所述锁定机构部具有对所述锁定构件向使所述锁定构件成为所述锁定状态的方向施力的弹簧,
所述旋转电动机在所述驱动部进行驱动时驱动所述锁定构件克服所述弹簧的作用力而将所述锁定构件切换为所述锁定解除状态。
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中,
在从所述驱动部向所述运动转换机构部传递驱动力的齿轮的与轴向交叉的侧面上形成有供所述锁定构件卡合的卡合孔。
8.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中,
所述电动致动器具备驱动力传递部,所述驱动力传递部具有从所述驱动部向所述运动转换机构部传递驱动力的传递齿轮机构,
所述锁定构件构成为进行进退而能够向防止所述运动转换机构部的驱动的锁定位置和不防止所述运动转换机构部的驱动的锁定解除位置移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中,
所述防倾斜部在所述锁定传感器相对于所述锁定构件进行接触这一侧的相反侧设置于致动器壳体,
在所述锁定构件前进而向所述锁定位置移动时,通过所述锁定传感器相对于所述锁定构件进行接触这一侧的相反侧的所述锁定构件的面与所述防倾斜部碰触而使所述锁定构件从倾斜的状态恢复。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中,
所述传递齿轮机构具有齿轮,在所述齿轮上形成有能够供所述锁定构件卡合或脱离的卡合孔,
所述锁定构件具有向所述卡合孔插入而进行卡合的前端部以及夹着通过所述前端部的进退方向上的直线而彼此配置在相反侧的一对肩部,
所述锁定传感器配置在能够与一方的所述肩部接触的位置,
所述防倾斜部以与所述锁定传感器所接触的所述肩部的相反侧的所述肩部对置的方式设置于所述致动器壳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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