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紧急通报装置及紧急通报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780018234.0 | 申请日: | 2017-03-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8655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 发明(设计)人: | 世户孝幸;谷本浩昭;林秉誉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08B25/08 | 分类号: | G08B25/08;G08B25/10;H04M11/04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高迪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紧急 通报 装置 系统 | ||
1.一种紧急通报装置,在车辆紧急状况时,用于从车辆向车外的紧急通报中心通报紧急信息,其特征在于,具备:
车外无线通信部,用于在与所述紧急通报中心之间进行无线通信;
控制部,对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进行控制,以在车辆紧急状况时在与所述紧急通报中心之间进行无线通信;
车内通信部,用于在与所述车辆内的通信终端之间进行通信;以及
存储部,储存设备信息,该设备信息用于确定作为登记通信终端的能够由乘客携带的多个通信终端,
在车辆紧急状况时,在经由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与所述紧急通报中心之间处于无法进行无线通信的无线通信失效状态时,所述控制部经由所述车内通信部与存在于车内的所述登记通信终端进行通信,以从存在于车内的所述登记通信终端向存在于车内的所述登记通信终端以外的其他登记通信终端发送紧急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紧急通报装置,
所述控制部经由所述车内通信部取得作为存在于车内的通信终端的车内通信终端的设备信息,基于所述存储部中存储的所述设备信息,判断通信的所述车内通信终端是否为所述登记通信终端,在通信的所述车内通信终端是所述登记通信终端的情况下,从所述车内通信终端发送所述紧急信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紧急通报装置,
所述存储部存储所述登记通信终端的通信地址。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紧急通报装置,
在处于所述无线通信失效状态时,所述控制部判断经由所述车内通信部与所述登记通信终端之间是否处于通信状态,存在处于通信状态的所述登记通信终端的情况下,从该登记通信终端发送所述紧急信息。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紧急通报装置,
在处于所述无线通信失效状态时,所述控制部判断经由所述车内通信部与所述登记通信终端之间是否处于通信状态,不存在处于通信状态的所述登记通信终端的情况下,经由所述车内通信部在与所述登记通信终端之间建立车辆通信链路,并从该登记通信终端发送所述紧急信息。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紧急通报装置,
在处于所述无线通信失效状态时,所述控制部判断经由所述车内通信部与所述登记通信终端之间是否处于通信状态,不存在处于通信状态的所述登记通信终端的情况下,经由所述车内通信部在与所述登记通信终端之间建立车辆通信链路,并从该登记通信终端发送所述紧急信息。
7.一种紧急通报系统,具备紧急通报装置和通信终端,该紧急通报装置用于在车辆紧急状况时从车辆向车外的紧急通报中心通报紧急信息,其特征在于,
所述紧急通报装置具备:
车外无线通信部,用于在与所述紧急通报中心之间进行无线通信;
控制部,对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进行控制,以在车辆紧急状况时在与所述紧急通报中心之间进行无线通信;
车内通信部,用于在与所述车辆内的通信终端之间进行通信;以及
存储部,储存设备信息,该设备信息用于确定作为登记通信终端的能够由乘客携带的多个通信终端,
在车辆紧急状况时,在经由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与所述紧急通报中心之间处于无法进行无线通信的无线通信失效状态时,所述控制部经由所述车内通信部对存在于车内的所述登记通信终端发送紧急信息发送指令信号,以使存在于车内的所述登记通信终端执行从存在于车内的所述登记通信终端向存在于车内的所述登记通信终端以外的其他登记通信终端发送紧急信息,
存在于车内的所述登记通信终端响应于所述紧急信息发送指令信号的接收,向存在于车内的所述登记通信终端以外的其他登记通信终端发送所述紧急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未经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80018234.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