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卡爪、转台以及加工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721463437.4 | 申请日: | 2017-11-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7873426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8 |
| 发明(设计)人: | 朱志浩;武国强;张盼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机(上海)智能系统研发设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3K26/70 | 分类号: | B23K26/70;A44C27/00;B23K26/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19 | 代理人: | 庞红芳 |
| 地址: | 200433 上海市杨浦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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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转台 卡爪 加工设备 卡槽 底座 本实用新型 立柱 转盘 转盘驱动电机 激光导光臂 内凹圆弧状 外凸圆弧状 无传动装置 表面设置 运动平台 转盘表面 转盘转动 激光器 滑动 长条状 电器柜 圆弧状 卡部 下端 装设 紧凑 珠宝 驱动 延伸 | ||
1.一种卡爪,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呈长条状,所述底座的下端两侧分别向外延伸形成卡部,所述卡爪的底座的下端宽于上端;
立柱,内外截面均呈圆弧状,固定于所述底座沿长度方向的一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爪,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固定所述底座的通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爪,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的内外截面均呈外凸圆弧状或呈内凹圆弧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爪,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爪表面涂覆有保护层。
5.一种转台,其特征在于,包括:
转盘,表面设置有将转盘表面沿半径方向均等分的至少两个卡槽;
至少两个如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4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卡爪,分别对应装设于所述卡槽中并可沿所述卡槽滑动;
转盘驱动电机,位于所述转盘下方,驱动所述转盘转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转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爪通过紧固件固定于所述卡槽中。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转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爪的的立柱相对于所述底座靠近所述转盘的中心装设于所述卡槽中或者所述卡爪的的立柱相对于所述底座远离所述转盘的中心装设于所述卡槽中。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转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台还包括:
摆盘,设于所述转盘底部,带动所述转盘摆动;
摆盘驱动电机,与所述摆盘相连,驱动所述摆盘摆动;
支架,包括底板和连接于所述底板两端的两个支撑侧板;
其中,所述摆盘连接于两个所述支撑侧板之间;所述摆盘驱动电机装设于一个所述支撑侧板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转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转盘的中心、所述转盘驱动电机的中心以及所述摆盘的中心位于同一竖直线上。
10.一种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权利要求5至权利要求9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转台;
激光导光臂,悬置于所述转台上方,用于对所述工装夹具上固定的待加工件进行激光加工;
激光器,与所述激光导光臂电连接,用于为所述激光导光臂提供激光源;
运动平台,所述转台通过工作台托板置于所述运动平台上,所述运动平台具有X轴、Y轴和Z轴三个方向导轨,使所述转台可沿X轴、Y轴和Z轴三个方向运动;
电器柜,装设于所述激光器上方,与所述激光器和所述运动平台电气连接,内置控制所述激光器和所述运动平台运行的控制设备。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导光臂包括:
激光出光头;
出光头固定架,与所述激光出光头相连,用于固定所述激光出光头;
合束组件,装设于所述激光出光头的出光出口,包括指示器光源、用于将所述激光出光头发出的激光与所述指示器光源发出的光进行合束的合束镜以及固定所述指示器光源和所述合束镜的合束固定架;
激光聚焦头,装设于所述合束镜出口处,用于将所述合束镜出来的光转向和聚焦;
导光臂,用于依次固定所述出光头固定架、所述合束组件以及所述激光聚焦头。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设备还包括:
支撑框架,顶部与所述电器柜对接,所述转台、所述激光器、所述激光导光臂以及所述运动平台置于所述支撑框架中;
其中,所述支撑框架置于一减震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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