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耳机以及电子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721189379.0 | 申请日: | 2017-09-1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0484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01 |
| 发明(设计)人: | 闫明娜;谢萍;尹玉田 | 申请(专利权)人: | 歌尔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雅睿泉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1442 | 代理人: | 王昭智,马佑平 |
| 地址: | 266104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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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耳机 以及 电子设备 | ||
1.一种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和密封板,所述壳体的内部具有容纳腔和开设在壳壁上的槽道,所述容纳腔包括后声腔,所述密封板盖合在所述槽道上,以形成低音管,在所述密封板的与所述槽道的端部相对应的位置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被构造为用于连通低音管和所述后声腔,以及所述通孔是声学密封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密封板上开设有多个所述通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相邻的所述通孔之间的距离为0.5-1.0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为圆形、椭圆形或者正多边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为圆孔,所述通孔的孔径为0.05-0.10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为锥形孔,所述通孔的靠近所述后声腔一侧的孔径与远离所述后声腔一侧的孔径的差值与靠近所述后声腔一侧的孔径之比为20%-3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被开设在靠近所述壳体的泄声孔的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槽道包括第一弧形部、第二弧形部和位于所述第一弧形部和所述第二弧形部之间的线形部,所述密封板的形状与所述槽道的形状相匹配,所述通孔被开设在所述密封板的与所述第一弧形部相对应的部位和/或与所述第二弧形部相对应的部位。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弧形部和所述第二弧形部位于所述线形部的同一侧。
10.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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