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随钻测量示踪器回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1120843.0 | 申请日: | 2017-09-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488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1 |
发明(设计)人: | 赵金海;朱祖扬;李冬;李三国;胡高群;李丰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E21B47/11 | 分类号: | E21B47/11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华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11 | 代理人: | 刘华联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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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测量 示踪器 回收 装置 | ||
1.一种随钻测量示踪器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回收装置主体和拆缷式的端盖;
所述回收装置主体包括密闭空腔和位于所述密闭空腔上方的用于容纳示踪器的容纳腔;
所述容纳腔的侧壁上设有通孔,并且,所述通孔的直径小于示踪器的直径;
所述容纳腔的顶部设有开口,所述端盖位于所述容纳腔的顶部,从而能够封住所述开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钻测量示踪器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装置主体构造为前部为椭球形,后部为圆柱体形的结构,并且通过隔板将所述回收装置主体的内置空间分隔为所述密闭空腔和所述容纳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随钻测量示踪器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闭空腔构造为前部为椭球形,后部为圆柱体形的结构;所述容纳腔构造为圆柱体形的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随钻测量示踪器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腔的内径与示踪器的直径相同,所述容纳腔的高度略大于示踪器的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随钻测量示踪器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盖构造为圆形盖板。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随钻测量示踪器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装置主体包括复合材料层。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随钻测量示踪器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装置主体包括金属材料层。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随钻测量示踪器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盖通过螺纹与所述容纳腔的顶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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