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玻璃钢分解回收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86921.4 | 申请日: | 2017-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020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19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鲍明兰 |
主分类号: | C08J11/18 | 分类号: | C08J11/18 |
代理公司: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46 | 代理人: | 文芳 |
地址: | 072750 河北省保定***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钢 分解 回收 系统 | ||
1.一种玻璃钢分解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粉碎装置(1)、喷淋冷却装置(4)、催化反应器(9)和高温热解炉系统,粉碎装置(1)的物料输出口与高温热解系统的入料口连接,高温热解系统的气体排出口与催化反应器(9)的入口连接,催化反应器(9)的出口与喷淋冷却装置(4)的入气口连接,喷淋冷却装置(4)的冷却液排出口与回收罐(6)连接,喷淋冷却装置(4)的排气口与高温热解系统的回气口连接,高温热解系统的排气口通过输气管道与储气罐(7)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钢分解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温热解系统又包括多个高温热解炉(2),各高温热解炉(2)的入料口并联连接,各高温热解炉(2)的气体排出口并联连接,各高温热解炉(2)的回气口与排气口之间串联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钢分解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反应器(9)与喷淋冷却装置(4)之间设置有射流泵(3),喷淋冷却装置(4)外接急冷装置(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钢分解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液排出口开设在喷淋冷却装置(4)底端,排气口开设在喷淋冷却装置(4)顶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钢分解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淋冷却装置(4)的排气口与高温热解系统的回气口之间设置有冷却器(8)。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钢分解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装置(1)的物料输出口与高温热解系统的入料口之间设置有螺旋输送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钢分解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温热解炉(2)由金属材料制成,高温热解炉(2)的外壁敷设有保温层,高温热解炉(2)内部设置有刮壁装置、电加热装置、气体循环装置和真空射流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鲍明兰,未经鲍明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786921.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