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河流底泥修复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35306.0 | 申请日: | 2017-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62116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02 |
发明(设计)人: | 傅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清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11/00 | 分类号: | C02F1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5100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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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河流 修复 装置 | ||
1.一种河流底泥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柱(1),所述固定柱(1)沿固定柱(1)的长度方向设置有上端开口的加料腔(11),所述固定柱(1)的下端侧壁设置有固定底板(14),所述固定柱(1)在固定底板(14)下端的侧壁设置有与加料腔(11)相通的第一出料口(15)以及控制第一出料口(15)开闭的第一挡件(3),所述固定柱(1)在固定底板(14)上端的侧壁设置有与加料腔(11)相通第二出料口(17)以及将控制第二出料口(17)开闭的第二挡件(4),所述河流底泥修复装置还包括一水泵(2),所述水泵(2)包括与加料腔(11)相通的出水管(21),所述出水管(21)与固定柱(1)的上端可拆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河流底泥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料口(15)包括周向均匀布置于固定柱(1)侧壁的第一通孔(151),所述第二出料口(17)包括周向均匀布置于固定柱(1)侧壁的第二通孔(17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河流底泥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柱(1)在第一出料口(15)的下端设置有外螺纹(16),所述第一挡件(3)包括与外螺纹(16)配合的固定部(31)以及设置于固定部(31)上端且能够将第一出料口(15)盖合的密封部(3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河流底泥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挡件(3)的密封部(32)的高度大于第一出料口(15)至固定底板(14)的距离。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河流底泥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挡件(4)为套设于固定柱(1)外侧壁且与固定柱(1)过盈配合的橡胶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河流底泥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柱(1)在第二出料口(17)处设置有供第二挡件(4)安装的环槽(18),所述环槽(18)上边沿至第二出料口(17)的距离大于第二挡件(4)的高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河流底泥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柱(1)底部具有倒圆锥状的固定端头(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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