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自翻车侧门开闭机构有效
| 申请号: | 201720492260.4 | 申请日: | 2017-05-0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66028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9 |
| 发明(设计)人: | 张超德;李貌;盛震风;黄瑞;李建超;陆强;陶兵;薛海莲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1D9/12 | 分类号: | B61D9/12 |
| 代理公司: | 成都市辅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51120 | 代理人: | 张堰黎 |
| 地址: | 620032***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翻车 侧门 开闭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运输设备设计制造技术领域,涉及一种自翻车车门开闭系统的设计,具体涉及一种用于自翻车的下开式侧门开闭机构。
背景技术
自翻车是一种把卸车设备和车辆结构结合在一起的运输车辆,如铁路自翻车,其采用倾翻缸推动车箱向任一侧倾翻,侧门开闭机构控制卸货侧的侧门逐渐打开并作为地板面的延续面,将货物卸至远离轨道的一侧。我国的自翻车侧门开闭机构主要包括折页抑制肘机构和吊板式四连杆机构。
折页抑制肘机构结构比较复杂,侧门折页、抑制肘、人字形支承、方支承等均为铸钢件,制造工艺复杂,成本较高;倾翻作业过程中依靠侧门大折页的垂直面曲线导向,导向精度取决于铸件的外形曲线轮廓,导向精度难以提高;制造组装精度不高时,易出现双侧开门现象,具有不安全因素;倾翻时开门机构不能提前开门卸货,易发生扣斗现象;侧门全开角度较晚;开门机构各销轴受力较大,倾覆稳定性较差;侧部大折页使得车辆结构设计不能充分利用限界。
吊板式四连杆机构每侧5组,端部2组为长支承杆,伸过底架另一侧,起倾翻侧的锁门作用,3组短支承杆不伸过底架,只起开启和关闭侧门的作用,因此车箱复原力矩小,卸货后侧门上如有卸不尽的货物,空车回落困难;倾翻机构中的各销轴杆件,由于磨耗和变形,将引起侧门外胀。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平面连杆闭环机构,用于自翻车下开式侧门的开闭装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自翻车侧门开闭机构,自翻车具有一底架和可倾翻的车箱,车箱包括车箱底架、端墙和可开闭的两侧侧门,车箱可驱动侧翻,侧门为下开式开闭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箱两端分别设置有一套六构件平面闭环侧门开闭机构;每套六构件平面闭环侧门开闭机构由交错对称布置的左侧开闭机构和右侧开闭机构构成,每侧的开闭机构包括三个三副元素构件和两根连杆;
三个三副元素构件分别是:构件Ⅰ,由自翻车车箱相对于底架的侧翻转动中心A、侧门相对于车箱的转动中心B、构件与车箱端墙铰接的转动中心D三副元素构成,构件Ⅰ为开闭机构的主动件;构件Ⅱ,由与构件Ⅰ共同的转动中心D、与构件Ⅲ共同的转动中心F、与连杆Ⅱ一端铰接的转动中心E三副元素构成;构件Ⅲ,由与构件Ⅱ共同的转动中心F、构件与底架铰接的转动中心G、构件与底架铰接的另一转动中心H三副元素构成;
其中,转动中心A通过支座固定于底架,转动中心G通过有间隙支座固定于底架,转动中心H通过支座固定于底架;连杆Ⅱ另一端与侧门铰接,连杆Ⅰ一端铰接于转动中心B,另一端与连杆Ⅱ铰接;所有转动中心轴向平行于车箱纵向轴线,一侧转动中心A与另一侧转动中心G同轴线设置。
进一步所述转动中心A和转动中心H的支座为半开式圆柱运动支座,转动中心G的支座为有间隙半开式圆柱运动支座,构件Ⅲ与转动中心G的支座有间隙转动接触。
进一步所述构件Ⅱ的转动中心D与转动中心E的连线在运动中不与连杆Ⅱ共线;所述构件Ⅱ的转动中心E与转动中心F的连线在运动中不与构件Ⅲ的转动中心F与转动中心H的连线共线。
进一步所述连杆Ⅱ与连杆Ⅰ的铰接位位于侧面平面外,并通过侧门折页固定支撑于侧门上。
所述下开式侧门开启后可与车箱地面在同一平面作为车厢地板的延续面。
本实用新型机构由六构件平面闭环侧门开闭机构构成,包括三个三副元素构件、两根连杆,布置在可倾翻的车箱端部,左、右侧门的开闭机构交错对称布置。自翻车车箱在倾翻缸的驱动作用下,可向任一侧倾翻一定角度,同时开闭机构打开下开式侧门作为车箱地板的延续面,将货物卸至地面一侧。自翻车车箱相对于自翻车底架的转动中心A、侧门相对于车箱的转动中心B、构件与车箱端墙的转动中心D铰接形成三副元素构件Ⅰ,作为机构的主动件。三副元素构件Ⅱ在转动中心D与车箱端墙的支座通过圆销铰接,三副元素构件Ⅱ与三副元素构件Ⅲ在转动中心F通过圆销铰接。三副元素构件Ⅲ与转动中心G通过支座铰接,铰接保持一定间隙,运动轨迹受转动中心G支座的半圆弧约束。三副元素构件Ⅲ与转动中心H支座始终接触,只能绕转动中心H支座的中心转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以代替传统的折页抑制肘机构和吊板式四连杆机构,布置在车箱端部,结构简单、检修方便、自重较轻,实现了充分利用机车车辆限界、降低车辆自重、提升车辆卸货性能的目的。
与我国传统的折页抑制肘机构和吊板式四连杆机构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机构零部件可采用组焊件,结构简单,自重较轻。与折页、抑制肘、支承等铸造件相比,制造成本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未经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492260.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铁路漏斗车用轨道式单扇底门独立控制卸货装置
- 下一篇:一种多功能列车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