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1720408273.9 | 申请日: | 2017-04-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9321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22 |
| 发明(设计)人: | 阮艳妹;史海欧;王建;徐文田;刘鑫;陈惠嫦;罗炎桢;林珊;王睿;孙菁;柳宪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21D9/14 | 分类号: | E21D9/14;E02D29/045 |
| 代理公司: | 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100 | 代理人: | 罗毅萍;卢颂昇 |
| 地址: | 51001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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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地铁 城市 地下 综合 共建 建筑结构 | ||
1.一种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区间盾构隧道,所述盾构隧道内设有一用于将所述区间盾构隧道内的空间沿轴向分隔出两个区域的中隔构件,其中一区域为地铁行车舱,另一区域为沿轴向连续布置的管廊舱或沿轴向间隔布置的管廊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区域水平并排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地铁车站,所述地铁行车舱与所述地铁车站的站台层相接的区域与所述站台层相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铁车站为单层车站或两层车站或多层车站。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铁车站为岛式站台车站或侧式站台车站。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隔构件为预制件或者现场浇筑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隔构件的制作材料为钢材、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砌体、石材、工程塑料、复合材料,或上述材料之间进行组合的其中一种混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1或6或7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隔构件的纵截面的形状为“I”字形或
9.根据权利要求1或6或7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隔构件的结构型式为柱结构或梁结构或板结构或网状结构或者上述结构型式的其中一种组合方式。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隔构件的与所述盾构隧道的管片通过螺栓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隔构件为中隔墙。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隔墙包括墙主体及设置在墙主体的顶部的顶纵梁、设置在墙主体的底部的底纵梁,所述顶纵梁与所述底纵梁分别与所述盾构隧道的管片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地铁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建的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铁车站的站厅层位于所述站台层之上;所述地铁车站的顶板为拱形顶板;所述地铁车站通过中板分为所述站台层与所述站厅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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