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联动机构及使用该机构的吊具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01657.0 | 申请日: | 2017-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9056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7 |
发明(设计)人: | 陈新举;马涛;李信枝;李新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47/90 | 分类号: | B65G47/90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11252 | 代理人: | 周放,江怀勤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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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联动 机构 使用 | ||
1.一种联动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转销、第一连接杆、第二连接杆、用于从侧面支撑的第一夹爪、用于从前面支撑的第二夹爪;
所述第一夹爪的上端与所述支架铰接,所述第二夹爪的上端与所述转销固定连接,所述转销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支架上;所述第一夹爪的铰接中心线与所述转销中心线位于同一水平面内且相互垂直;
所述第一连接杆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夹爪的中部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连接杆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二连接杆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杆的第二端与所述转销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杆的中心线与所述转销的中心线垂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联动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固定耳、第二固定耳,所述第一固定耳和所述第二固定耳平行设置在所述支架上;所述转销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第一固定耳和所述第二固定耳上,且贯穿所述第一固定耳和所述第二固定耳,所述转销与所述第二夹爪的连接点位于所述第一固定耳与所述第二固定耳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联动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限位块,所述限位块固定安装在所述支架上,所述限位块位于所述第二夹爪的下方,所述第二夹爪能够抵靠在所述限位块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联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杆的第二端与所述转销靠近所述第一夹爪的一端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联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爪的下端、第二夹爪的下端均设有托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联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杆为L形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联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杆与所述第一夹爪连接的一端的轴线平行于所述第一夹爪的旋转轴线。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联动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胶轮,所述第一连接杆的第二端设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的底部设有两个连接耳,两所述连接耳之间可转动地设有转动轴,所述胶轮安装在所述转动轴上。
9.一种吊具,包括吊具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具还包括两个如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的联动机构,两所述联动机构分别位于所述吊具本体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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