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检测土壤重金属紫外分光光度计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57925.6 | 申请日: | 2017-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9702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5 |
发明(设计)人: | 杜会云;张世志;曹树鹏;孙雨顺;马洋洋;万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1/01 | 分类号: | G01N21/01;G01N21/33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0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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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检测 土壤 重金属 紫外 分光 光度计 | ||
1.检测土壤重金属紫外分光光度计,包括主箱体和应用在主箱体内部检测舱内部的比色皿,其中比色皿通过比色皿支架进行固定安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比色皿支架包括矩形容纳筒和楔形块,所述矩形容纳筒的两侧开设有通光口,另外两侧面的内部设有直角三棱柱,其斜面相对,在矩形容纳筒的底部设有弹性底座,所述楔形块与矩形容纳筒中直角三棱柱相配合,形成对比色皿的挤压作用,使得比色皿能够稳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测土壤重金属紫外分光光度计,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底座包括底板和固定在底板底面的弹簧,所述弹性底座的高度低于所述直角三棱柱底面的高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测土壤重金属紫外分光光度计,其特征在于:所述楔形块的材质与矩形容纳筒的材质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测土壤重金属紫外分光光度计,其特征在于:通光口底边的高度低于所述弹性底座无载荷状态下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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