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自动行走割草机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37253.2 | 申请日: | 2017-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118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07 |
发明(设计)人: | 杨晓岗;杜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D75/00 | 分类号: | A01D7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50 | 代理人: | 周厚民 |
地址: | 215123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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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自动 行走 割草机 | ||
1.一种自动行走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行走机构(1),包括设置在智能割草机车体前侧的导向轮(2)和设置在所述车体后侧的驱动轴(3)及驱动轮(4);
驱动机构,与所述驱动轴(3)连接,通过所述驱动轴(3)驱动所述驱动轮(4)转动;
割草机构(5),设于所述驱动轴(3)前侧的车体上;
配重(6),设于所述车体上,且所述配重(6)的重心位于所述驱动轴(3)后侧的车体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行走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与所述驱动轮(4)及所述驱动轴(3)同轴设置的驱动电机(7),所述驱动电机(7)的输出轴与所述驱动轴(3)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行走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6)设置在所述驱动电机(7)的下方,且偏向所述驱动轴(3)后侧车体一侧。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行走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6)和所述割草机构(5)位于所述自动行走割草机的沿长度方向的中心线的不同侧。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行走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6)设置在所述自动行走割草机的车体底部。
6.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行走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6)设置在所述自动行走割草机的车体后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动行走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6)沿竖直方向放置。
8.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行走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6)呈块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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