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04400.6 | 申请日: | 2017-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509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9 |
发明(设计)人: | 马雄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G02F1/1335 |
代理公司: | 北京晟睿智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1603 | 代理人: | 于淼 |
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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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遮光胶带、第二遮光胶带以及至少一个透气部;
所述第一遮光胶带包括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上均设置有粘性层,且所述第一表面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第一非粘性区;所述第二遮光胶带包括第三表面和第四表面,所述第三表面和所述第四表面上均设置有粘性层,且所述第三表面设置有至少一个第二非粘性区;
所述第一遮光胶带的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二遮光胶带的所述第三表面相互贴合,且各所述第一非粘性区与各所述第二非粘性区一一对应,形成至少一个所述透气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显示面板和背光模组,所述显示面板包括下偏光片,所述背光模组包括上增亮膜,所述第一遮光胶带的所述第二表面的粘性层粘结于所述下偏光片,所述第二遮光胶带的所述第四表面的粘性层粘结于所述上增亮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非粘性区在所述第一表面上的厚度小于所述第一表面上的粘性层的厚度,所述第二非粘性区在所述第三表面上的厚度小于所述第三表面上的粘性层的厚度;
所述透气部为由一一对应的所述第一非粘性区和所述第二非粘性区组成的平行于所述第一表面和/或所述第三表面的通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非粘性区上和所述第二非粘性区上分别设置有透气材料部件,所述第一非粘性区上的透气材料部件在所述第一表面上的厚度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一表面上的粘性层的厚度,所述第二非粘性区上的透气材料部件在所述第三表面上的厚度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三表面上的粘性层的厚度;
所述透气部为由一一对应的所述第一非粘性区和所述第二非粘性区组成的透气材料部件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气材料部件为透气泡棉。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气部在所述第一表面和/或第三表面基材上的正投影的面积范围为:大于等于1平方毫米且小于等于10平方毫米。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遮光胶带与所述第二遮光胶带相互贴合成为矩形框状,包括相互连接的四条侧边。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两条相邻所述侧边上分别设置有一个或多个透气部。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一条侧边上的透气部分别与位于相对的另一条侧边上的透气部在位置上一一对应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同一侧边上的多个透气部等间距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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