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自行车车架有效
| 申请号: | 201720028985.8 | 申请日: | 2017-01-1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2070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6 |
| 发明(设计)人: | 叶先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聚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2K19/00 | 分类号: | B62K19/00;B62K19/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碳纤维 自行车 车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运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碳纤维自行车车架。
背景技术
自行车,又称脚踏车或单车,通常是二轮的小型陆上车辆。人骑上车后,以脚踩踏板为动力,是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多的人将自行车作为健身器材用来骑行锻炼、自行车出游;自行车本身也是一项体育竞技运动,有公路自行车赛、山地自行车赛、场地自行车赛、特技自行车比赛等。自行车车架作为自行车的重要组成结构之一,生产厂家也在不断地对自行车车架进行结构和功能方面的改进。一个性能优越的自行车车架应该同时具备良好的减震性能,质轻,以及结构稳定性等诸多优点。
实用新型内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碳纤维自行车车架,包括车座主架,所述车座主架由碳纤维材料制成,在车座主架的右侧端靠近顶端位置处固定安装有上横杆,且上横杆的右侧端连接在前车轮管上,在车座主架的底端右侧设置有下斜杆,且下斜杆的右侧端也与前车轮管相连,所述前车轮管的下端设置有压缩弹簧,在压缩弹簧的下端安装有套管,且套管的下表面设置有前车轮架,所述车座主架的左侧面连接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后轮三角架,该后轮三角架由上梁和下梁组成,在两个后轮三角架的下梁之间安装有支撑管,该支撑管与两个下梁之间形成等腰三角形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下斜杆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设置在35-45度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两个后轮三角架所处平面之间的夹角设置在8-10度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支撑管采用的是冷轧钢材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碳纤维自行车车架,通过在前车轮管与前车轮架之间设置压缩弹簧和套管,压缩弹簧的弹力作用能够减缓车轮行驶在崎岖路面时造成的晃动,有效减震;在两个后轮三角架之间设置有支撑管,该支撑管与两个后轮三角架的下梁之间形成等腰三角形结构,有助于增强自行车车架的结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车座主架;2-上横杆;3-前车轮管;4-压缩弹簧;5-前车轮架;6-套管;7-下斜杆;8-上梁;9-支撑管;10-下梁;11-后轮三角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碳纤维自行车车架,包括车座主架1,所述车座主架1由碳纤维材料制成,在车座主架1的右侧端靠近顶端位置处固定安装有上横杆2,且上横杆2的右侧端连接在前车轮管3上,在车座主架1的底端右侧设置有下斜杆7,且下斜杆7的右侧端也与前车轮管3相连,所述前车轮管3的下端设置有压缩弹簧4,在压缩弹簧4的下端安装有套管6,且套管6的下表面设置有前车轮架5,所述车座主架1的左侧面连接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后轮三角架11,该后轮三角架11由上梁8和下梁10组成,在两个后轮三角架11的下梁10之间安装有支撑管9,该支撑管9与两个下梁10之间形成等腰三角形结构。
优选的是,所述下斜杆7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设置在35-45度之间;所述两个后轮三角架11所处平面之间的夹角设置在8-10度之间;所述支撑管9采用的是冷轧钢材质。
具体使用方式及优点:该碳纤维自行车车架,通过在前车轮管3与前车轮架5之间设置压缩弹簧4和套管6,压缩弹簧4的弹力作用能够减缓在车轮行驶在崎岖路面时造成的晃动,有效减震,使骑行者感觉更加舒适;在两个后轮三角架11之间设置有支撑管9,该支撑管9与两个后轮三角架11的下梁10之间形成等腰三角形结构,有助于增强自行车车架的结构稳定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莞市聚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未经东莞市聚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028985.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