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互联网电视技术的视频分享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91153.0 | 申请日: | 2017-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961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9 |
发明(设计)人: | 韩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标制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33 | 分类号: | H04N21/433;H04N21/422;H04N21/4788;H04N21/85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高***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互联网电视 数据输出端 数据输入端 起始点 视频分享 终止点 互联网 音视频信息 模块定义 影像信息 存储器 非特定 确认键 通过点 服务器 好友 | ||
基于互联网电视技术的视频分享装置,包括互联网播出模块,互联网电视模块,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和互联网电视终止点模块,互联网播出模块的数据输出端连接互联网电视模块的数据输入端,互联网电视模块的数据输出端连接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的数据输入端,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的数据输出端连接互联网电视终止点模块的数据输入端。这些模块定义了要分享的内容,这些内容可以存在本地存储器上,上传到互联网的服务器上。当用户在看到感兴趣的影像信息时,可以通过点按确认键,将这个音视频信息给特定或非特定的感兴趣的好友或用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电视技术,电子学领域,特别是涉及基于互联网电视技术的视频分享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的电视采用模拟信号进行节目传送,而且节目时间播出固定,且节目无法保存并且重复播放,用户一旦错过自己喜爱的节目就无法弥补,给生活娱乐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互联网电视正在逐步取代传统电视的功能,互联网电视通过跨平台的音视频播放技术在互联网上广泛的传播音视频信息,当用户在看到感兴趣的影像信息时,可以通过点按确认键,将这个音视频信息给特定或非特定的感兴趣的好友或用户。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由互联网播出模块,互联网电视模块,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互联网电视终止点模块等模块构成的,当用户在看到感兴趣的影像信息时,可以通过点按确认键,将这个音视频信息给特定或非特定的感兴趣的好友或用户的基于互联网电视技术的视频分享装置。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基于互联网电视技术的视频分享装置,包括互联网播出模块,互联网电视模块,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互联网电视终止点模块,互联网播出模块的数据输出端连接互联网电视模块的数据输入端,互联网电视模块的数据输出端连接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的数据输入端,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的数据输出端连接互联网电视终止点模块的数据输入端。
进一步,用户在观看互联网电视节目过程中,如果看到自己喜欢的节目,通过遥控器点击确认键,可以将喜爱的节目进行保存或者分享给其他用户。
进一步,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对于用户保存的互联网电视节目进行起始点设定,包括对节目中用户感兴趣的信息进行标记,标记处起始位置;然后通过互联网电视终止点模块来对保存的节目进行终点设定,标记信息的终点,保存在本地存储器,并且可以生成信息链接在互联网上进行分享。
进一步,用户收到其他用户分享的互联网电视节目,通过互联网播出模块对收到的信息链接进行读取,获得互联网电视节目视频并传输到互联网电视中进行播放。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1.互联网电视节目实时存储、分享;2.具有良好的用户交互体验;3.分享信息安全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框图;图2为本发明配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发明基于互联网电视技术的视频分享装置由前互联网播出模块,互联网电视模块,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互联网电视终止点模块组成,当用户在看到感兴趣的影像信息时,可以通过点按确认键,通过设定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互联网电视终止点模块来进行互联网电视节目的截取,标记信息,生成信息链接,在本地进行存储,然后将这个音视频信息给特定或非特定的感兴趣的好友或用户,分享节目的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播放模块对分享信息进行读取,转换成节目,在互联网电视上进行节目欣赏。
所述的互联网播放模块安装在互联网电视上方,接入互联网和互联网电视上,对用户分享信息进行读取,转换成节目,在互联网电视上进行节目欣赏。
所述的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互联网电视终止点模块,安装互联网电视上方,对于用户保存的互联网电视节目进行起始点设定,包括对节目中用户感兴趣的信息进行标记,标记处起始位置,然后再进行终点位置标记,并且生成相关的信息链接,将生成的节目视频文件存储在本地存储器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标制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未经成都标制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491153.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