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互联网电视技术的视频分享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91153.0 | 申请日: | 2017-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961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9 |
发明(设计)人: | 韩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标制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33 | 分类号: | H04N21/433;H04N21/422;H04N21/4788;H04N21/85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高***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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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互联网电视 数据输出端 数据输入端 起始点 视频分享 终止点 互联网 音视频信息 模块定义 影像信息 存储器 非特定 确认键 通过点 服务器 好友 | ||
1.基于互联网电视技术的视频分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互联网播出模块,互联网电视模块,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和互联网电视终止点模块,互联网播出模块的数据输出端连接互联网电视模块的数据输入端,互联网电视模块的数据输出端连接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的数据输入端,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的数据输出端连接互联网电视终止点模块的数据输入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互联网电视技术的视频分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互联网播出模块连接在互联网电视上,并且接入互联网中,该模块可以对用户自己存储的互联网电视视频或者别人分享的互联网电视视频进行读取,并在互联网电视上进行播放。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互联网电视技术的视频分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互联网电视模块,是一种可以接入互联网,实时观看互联网电视节目,欣赏影音娱乐,具有用户交互操作体验的多媒体数字显示设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互联网电视技术的视频分享装置,其特征在于: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互联网电视终止点模块,主要功能在于对于用户喜爱的互联网电视进行截取,制作保存为视频文件,通过设定互联网电视起始点模块,用户可以自己随意设定截取喜爱的互联网电视节目的开头,并且可以在其中添加相关的评论,然后通过互联网电视终止点模块来设定截取喜爱的互联网电视节目的结尾,并在最后生成相关的信息链接,保存在视频文件中,生成的视频文件首先保存在本地存储器中,如果用户想要进行分享,可以将视频上传至服务器,并设定分享给所有用户还是指定给某些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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