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88773.9 | 申请日: | 201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089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1 |
发明(设计)人: | 李文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正品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40 | 分类号: | G06Q20/40;G06Q20/20;G06Q20/28;G06Q30/06;G07C9/00;G07G1/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六加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72 | 代理人: | 许铨芬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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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临时标识 智能管理系统 商品信息 身份信息 信息技术领域 用户身份信息 购买商品 接收用户 确认信息 人脸识别 身份标识 实时记录 用户分配 用户体验 绑定 匹配 发送 购买 成功 | ||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信息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到方法及装置,方法包括:智能管理系统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出所述用户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户的身份标识及消费余额;所述智能管理系统为所述识别成功的用户分配临时标识,所述临时标识与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匹配;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接收用户发送的购买确认信息,基于所述临时标识,对所述用户的本次购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支付效率低下的问题,提高了支付效率,提高了用户体验。
技术领域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无人商店是目前兴起的一种全新购物模式,在该模式下,商店/超市无需营业员看管,可自动实现购物-付款一系列流程。
目前的无人商店中,其主要采用了类似支付宝的支付平台完成一站式操作,通过手机扫码进入无人商店,购物,手机二次扫码进行费用结算,通过支付宝平台实现自动扣款。其好处是购物方便,但需要每次通过手机端进行操作,每一个用户从手机端扫码进入商店到出店还需要扫码,占用了较多时间,使用不方便,效率低下。
而目前另一种主流的购物方式是,通过手机端对每一个商品上面的二维码进行扫码,通过支付宝等支付平台进行扣款结算,最后生成一个二维码,供超市工作人员或无人商店的扫码机器进行识别,从而确定出该用户购物清单及扣款情况。该方法需要对每一个商品进行扫码操作,相比于上一种方法,其操作更加麻烦,时间占用更多,效率低下。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及装置,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无人商店支付方式效率低下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如下技术方案: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包括:
智能管理系统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出所述用户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户的身份标识及消费余额;
所述智能管理系统为所述识别成功的用户分配临时标识,所述临时标识与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匹配;
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
接收用户发送的购买确认信息,基于所述临时标识,对所述用户的本次购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
在第一方面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包括:
在用户将选择好的商品放入购物车内时,通过所述购物车内的射频识别模块将所述用户选择的所述商品进行射频识别;
将所述射频识别后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用户的临时标识进行绑定。
在第一方面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用户的历史购物记录,在无人商店的显示屏上显示所述用户喜欢的购物类别在所述无人商店中的具体位置。
在第一方面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智能管理系统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包括:
基于深度神经网络对所述用户进行人脸识别。
在第一方面的一个实施例中,对所述用户的本次购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第二次对所述用户进行人脸识别,在识别成功后对所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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