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88773.9 | 申请日: | 201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089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1 |
发明(设计)人: | 李文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正品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40 | 分类号: | G06Q20/40;G06Q20/20;G06Q20/28;G06Q30/06;G07C9/00;G07G1/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六加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72 | 代理人: | 许铨芬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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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临时标识 智能管理系统 商品信息 身份信息 信息技术领域 用户身份信息 购买商品 接收用户 确认信息 人脸识别 身份标识 实时记录 用户分配 用户体验 绑定 匹配 发送 购买 成功 | ||
1.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智能管理系统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出所述用户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户的身份标识及消费余额;
所述智能管理系统为所述识别成功的用户分配临时标识,所述临时标识与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匹配;
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
接收用户发送的购买确认信息,基于所述临时标识,对所述用户的本次购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包括:
在用户将选择好的商品放入购物车内时,通过所述购物车内的射频识别模块将所述用户选择的所述商品进行射频识别;
将所述射频识别后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用户的临时标识进行绑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用户的历史购物记录,在无人商店的显示屏上显示所述用户喜欢的购物类别在所述无人商店中的具体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管理系统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包括:
基于深度神经网络对所述用户进行人脸识别。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述用户的本次购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第二次对所述用户进行人脸识别,在识别成功后对所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
6.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人脸识别模块,用于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出所述用户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户的身份标识及消费余额;
标识分配模块,用于为所述识别成功的用户分配临时标识,所述临时标识与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匹配;
记录模块,用于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
支付模块,用于接收用户发送的购买确认信息,基于所述临时标识,对所述用户的本次购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模块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包括:
在用户将选择好的商品放入购物车内时,通过所述购物车内的射频识别模块将所述用户选择的所述商品进行射频识别;
将所述射频识别后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用户的临时标识进行绑定。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显示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的历史购物记录,在无人商店的显示屏上显示所述用户喜欢的购物类别在所述无人商店中的具体位置。
9.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执行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10.一种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用于使用户终端能够执行权利要求1-5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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