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确定以太网MAC地址的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1046277.8 | 申请日: | 2017-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29122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08 |
发明(设计)人: | 徐长春;陈中平;王远;王岩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H04L29/1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确定 以太网 mac 地址 方法 装置 | ||
1.一种确定以太网媒体接入控制MAC地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第一网络设备从终端接收第一以太网MAC地址;
所述第一网络设备判断所述第一以太网MAC地址是否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分组数据单元PDU会话,根据判断结果向所述终端发送指示信息,包括:若所述第一以太网MAC地址不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PDU会话,所述指示信息包括第二以太网MAC地址,其中,所述第二以太网MAC地址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PDU会话;或者,所述指示信息指示所述第一以太网MAC地址不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PDU会话;所述指示信息用于所述终端发送的报文的源MAC地址的确定,所述源MAC地址为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PDU会话的以太网MAC地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网络设备判断所述第一以太网MAC地址是否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PDU会话,根据判断结果向所述终端发送指示信息,还包括:
若所述第一以太网MAC地址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PDU会话,所述指示信息包括所述第一以太网MAC地址,或者,所述指示信息指示所述第一以太网MAC地址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PDU会话。
3.一种确定以太网媒体接入控制MAC地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第一网络设备从终端接收第四以太网MAC地址;
所述第一网络设备判断所述第四以太网MAC地址不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PDU会话;
所述第一网络设备为终端分配第三以太网MAC地址,所述第三以太网MAC地址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分组数据单元PDU会话;
所述第一网络设备向所述终端发送所述第三以太网MAC地址,所述第三以太网MAC地址为所述终端发送的报文的源MAC地址。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第一网络设备向第二网络设备发送所述第三以太网MAC地址,所述第三以太网MAC地址用于所述第三以太网MAC地址和所述终端对应的签约用户的标识的对应关系的建立。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第一网络设备建立所述第三以太网MAC地址和所述终端对应的签约用户的标识的对应关系;
所述第一网络设备向第三网络设备发送所述对应关系,所述对应关系用于所述签约用户的话单的生成。
6.根据权利要求3-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第一网络设备将以太网MAC地址数据库中的所述第三以太网MAC地址标识为不可被分配。
7.一种确定以太网媒体接入控制MAC地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终端生成第一以太网MAC地址;
所述终端向第一网络设备发送所述第一以太网MAC地址;
所述终端从所述第一网络设备接收指示信息,所述指示信息与所述第一以太网MAC地址是否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分组数据单元PDU会话关联;
所述终端根据所述指示信息确定报文的源MAC地址,根据所述源MAC地址发送所述报文,包括:若所述指示信息指示所述第一以太网MAC地址不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PDU会话,所述指示信息包括第二以太网MAC地址,其中,所述第二以太网MAC地址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PDU会话;其中,所述源MAC地址为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PDU会话的以太网MAC地址;
所述终端确定所述源MAC地址为所述第二以太网MAC地址。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信息指示所述第一以太网MAC地址能在全局网络范围内唯一标识所述终端或所述终端的PDU会话。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046277.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