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选取地铁车辆用蓄电池单体数量的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710992356.1 | 申请日: | 2017-10-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5740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31 |
| 发明(设计)人: | 赵正新;李云川;张顺;陈锋;丁莉;钱厚宽;梅乔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L50/60 | 分类号: | B60L50/60 |
| 代理公司: | 南京同泽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45 | 代理人: | 蔡晶晶 |
| 地址: | 210031 江苏省南***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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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选取 地铁 车辆 蓄电池 单体 数量 方法 | ||
1.一种选取地铁车辆用蓄电池单体数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由直流系统最高充电电压Umax和单体的充电电压Eh,计算蓄电池组的单体数量N= Umax/Eh;所述直流系统最高充电电压是指与蓄电池配套的充电机可以长时间输出的最高充电电压,单体的充电电压是选型温度下,蓄电池的单体充电电压;
第二步,根据蓄电池组最低放电电压Umin和蓄电池组的单体数量,计算单体终止放电电压 Ef= Umin/N;蓄电池组最低放电电压为直流供电系统要求的最低工作电压值与线路压降之和;
第三步,根据蓄电池的利用率确定单体数量:
根据车辆运行地区的气温确定蓄电池放电参考温度范围[T1,T2],根据温度分别在T1和T2的电池放电曲线,若温度分别在T1和T2时,单体终止放电电压等于Ef和等于合同要求的单体终止放电电压下限时的单体放电容量相差均不大于10%,则认为蓄电池的利用率可以接受,则以N作为最终确定的电池单体数量;若两者任一相差大于10%,则调整N值并转至第二步,直到两者相差小于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选取地铁车辆用蓄电池单体数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步的选型温度在车辆运行地区平均温度±1℃范围内选取。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选取地铁车辆用蓄电池单体数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池单体为镍镉蓄电池单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选取地铁车辆用蓄电池单体数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池单体终止放电电压下限为1V。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选取地铁车辆用蓄电池单体数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蓄电池组最低放电电压为8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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