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治疗眼部炎性病症的酯在审
申请号: | 201710432562.7 | 申请日: | 2012-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607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0 |
发明(设计)人: | A.盖洛伊斯-伯诺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庄臣及庄臣视力保护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232 | 分类号: | A61K31/232;A61K31/765;A61K9/08;A61K47/26;A61K47/22;A61P27/02;A61P27/04;A61P29/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黄希贵 |
地址: | 美国佛***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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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治疗 眼部 性病 | ||
1.一种用于治疗眼部病症的眼科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
ω-3脂肪酸的酯,其为所述ω-3脂肪酸与具有4至10个碳的链长的多元醇的反应产物;以及
含水递送体系;
其中所述组合物基本上不含ω-3脂肪酸的酸形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酯以治疗有效量存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基本上不含脂肪酸。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10重量%或更少的酸形式的所述ω-3脂肪酸。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5重量%或更少的酸形式的所述ω-3脂肪酸。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1重量%或更少的酸形式的所述ω-3脂肪酸。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酯以基于所述总组合物计约0.025重量%至0.5重量%范围内的量存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ω-3脂肪酸选自:α-亚麻酸、十八碳四烯酸、二十碳四烯酸、二十碳五烯酸、二十二碳六烯酸(DHA)、二十二碳五烯酸(DPA)、二十四碳五烯酸和二十四碳六烯酸(尼生酸)、它们的衍生物、代谢物及混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酯包括酯化α-亚麻酸。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酯化α-亚麻酸以基于所述总组合物计约0.01重量%至5.0重量%范围内的量存在。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酯化α-亚麻酸为α-亚麻酸乙酯。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
约0.025%至5.0%范围内的量的α-亚麻酸乙酯;
约0.025%至5.0%范围内的量的润湿剂,其为甲基葡糖醇聚醚-20;
约0.025%至5.0%范围内的量的表面活性剂,其为聚山梨醇酯80;
约0.01%至0.1%范围内的量的抗氧化剂,其为维生素E;以及
水基包装溶液,其任选地包含盐、防腐剂和缓冲液中的一种或多种。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含水递送体系包含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表面活性剂、乳化剂、润湿剂、螯合剂和抗氧化剂。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含水递送体系包含一种或多种成分,所述成分选自聚山梨醇酯80™、Tyloxapol™、甲基葡糖醇聚醚-20、维生素E、二乙烯三胺五乙酸、硼酸、硼酸钠和氯化钠。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多元醇选自聚乙二醇、聚乙烯醇、肌醇、山梨醇、木糖醇、赤藓醇、以及它们的组合。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酯具有以下结构:
CH3-CH2-CH=CH-(CH2-CH=CH)n-(CH2)x-CO-O-R
或者所述酰胺具有以下结构:
CH3-CH2-CH=CH-(CH2-CH=CH)n-(CH2)x-CO-NH-R
其中
n为2、3、4、或5;
x为2、3、4、5、6、或7;
R为眼科相容的离去基团,包括–(CH2)y-CH3,其中y为0或更大。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组合物,其中y为1。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抗炎脂质介质还包括ω-6脂肪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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