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驱动控制机构及驱动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0107269.3 | 申请日: | 2017-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44318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28 |
发明(设计)人: | 铃木広行;井上航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斯巴鲁 |
主分类号: | B60W10/06 | 分类号: | B60W10/06;B60W10/08;B60W10/10;B60W20/00;B60W30/182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孙昌浩;李盛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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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驱动 控制 机构 装置 | ||
1.一种驱动控制机构,其特征在于,具备:
马达,其与驱动轮连接;
变速器,其与所述马达连接且具有输出轴;以及
内燃机,其与所述变速器的输入轴连接;
如果在所述马达的驱动力传递到所述驱动轮且所述内燃机的驱动力未传递到所述驱动轮的第一状态下,产生向所述马达和所述内燃机的驱动力传递到所述驱动轮的第二状态的转换要求,则所述变速器使变速比低于对应于要求驱动力的目标变速比,
如果产生所述转换要求,则所述马达使传递到所述驱动轮的驱动力增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控制机构,其特征在于,如果产生所述转换要求,则所述变速器降低变速比,直到接近于所述输入轴的转速成为所述内燃机停止的转速的变速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控制机构,其特征在于,如果产生所述转换要求,则所述变速器在所述内燃机的驱动力传递到所述驱动轮之前使变速比低于所述目标变速比。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驱动控制机构,其特征在于,如果产生所述转换要求,则所述变速器在所述内燃机的驱动力传递到所述驱动轮之前使变速比低于所述目标变速比。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控制机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马达使驱动力增大的情况下,所述变速器使变速比低于所述目标变速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驱动控制机构,其特征在于,在驱动力增大之后的所述马达的输出为上限以下的情况下,所述马达使驱动力增大。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驱动控制机构,其特征在于,在与蓄积于所述马达的驱动中使用的电池的电力相关的值为阈值以上的情况下,所述马达使驱动力增大。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驱动控制机构,其特征在于,在与蓄积于所述马达的驱动中使用的电池的电力相关的值为阈值以上的情况下,所述马达使驱动力增大。
9.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控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马达增大变速比被降低之后的驱动力与所述要求驱动力之差以上的驱动力。
10.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控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马达根据变速比的下降而使驱动力增大。
11.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控制机构,其特征在于,在向所述第二状态转换以后,所述变速器使变速比回到所述目标变速比。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驱动控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变速器使变速比以比变速比被降低时的变化更缓慢的方式回到所述目标变速比。
13.一种驱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控制驱动控制机构,所述驱动控制机构具备:
马达,其与驱动轮连接;
变速器,其与所述马达连接且具有输出轴;以及
内燃机,其与所述变速器的输入轴连接,
所述驱动控制装置具备:
判定部,判定在所述马达的驱动力传递到所述驱动轮且所述内燃机的驱动力未传递到所述驱动轮的第一状态中,是否有向所述马达和所述内燃机的驱动力传递到所述驱动轮的第二状态的转换要求;以及
控制部,如果利用所述判定部判定为产生所述转换要求,则输出使所述变速器的变速比低于与要求驱动力对应的目标变速比的指令,输出利用所述马达使传递到所述驱动轮的驱动力增大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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