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尾门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106190.9 | 申请日: | 2017-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058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07 |
发明(设计)人: | 许瑞沁;庞晓锋;余鹏;恽明;赖新源;俞骥文;刘海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F15/60 | 分类号: | E05F15/60;E05B83/18;E05B8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远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04 | 代理人: | 魏晓波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东新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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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尾门 自吸 车辆尾门 尾门锁 车辆车身 动作请求 撑杆 锁扣 腔体空间 减小 占用 配合 应用 | ||
一种车辆尾门系统及其控制方法。所述车辆尾门系统包括:设置于所述车辆尾门上的非自吸尾门锁;设置于所述车辆车身上且与所述非自吸尾门锁配合的自吸锁扣;连接所述车辆车身与尾门的电撑杆;所述控制方法包括:当接收到尾门动作请求信号时,根据所述尾门动作请求信号,控制所述非自吸尾门锁、所述自吸锁扣及所述电撑杆的动作,以开启或关闭所述尾门。应用上述方案,可以减小车辆尾门的重量以及所占用的尾门腔体空间。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控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车辆尾门系统及其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在现有的车辆中,电动尾门已成为了越来越受欢迎的配置之一。装有电动尾门的车辆,不仅可以使得开、关沉重的尾门时用户体验更好,而且能够调节尾门的高度,尤其对身材娇小的车主而言,可以避免因尾门高度过高而导致关闭不易。
目前,电动尾门系统通常可以包括:设置于车辆尾门的自吸合锁,设置于车身的普通锁扣,连接车身及车辆尾门的电撑杆,以及电动尾门控制器。电动尾门控制器通过监测自吸合锁的当前状态,来控制电撑杆的运动方向,进而控制自吸合锁的释放或吸合。
但是,在上述电动尾门系统中,由于自吸合锁自身的体积较大,导致车辆尾门的重量增加,使得控制车辆尾门开或关时所需电撑杆的功耗增大。并且,自吸合锁安装于车辆尾门时,占用较大的尾门腔体空间,一定程度上对车辆尾门外形造成约束。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减小车辆尾门的重量以及所占用的尾门腔体空间。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车辆尾门系统的控制方法,所述车辆尾门系统包括:设置于所述车辆尾门上的非自吸尾门锁;设置于所述车辆车身上且与所述非自吸尾门锁配合的自吸锁扣;连接所述车辆车身与尾门的电撑杆;所述控制方法包括:当接收到尾门动作请求信号时,根据所述尾门动作请求信号,控制所述非自吸尾门锁、所述自吸锁扣及所述电撑杆的动作,以开启或关闭所述尾门。
可选地,所述尾门动作请求信号包括:尾门开启请求信号及尾门关闭请求信号。
可选地,所述当接收到尾门动作请求信号时,根据所述尾门动作请求信号,控制非自吸尾门锁、自吸锁扣及电撑杆的动作,以开启或关闭所述车辆尾门,包括:当接收到尾门开启请求信号时,向车身控制器发送解锁请求信号,由所述车身控制器控制所述非自吸尾门锁解锁所述尾门;当所述尾门处于解锁状态时,驱动所述电撑杆向开启所述尾门的方向运动,直至所述尾门的高度值达到预设第一高度值,并释放所述自吸锁扣。
可选地,所述当接收到尾门动作请求信号时,根据所述尾门动作请求信号,控制尾门锁、自吸锁扣及电撑杆的动作,以开启或关闭所述车辆尾门,包括:当接收到尾门关闭请求信号时,驱动所述电撑杆向关闭所述尾门的方向运动,直至所述尾门处于上锁状态,并吸合所述自吸锁扣。
可选地,所述控制所述自吸锁扣及电撑杆的动作,包括:通过控制所述自吸锁扣或电撑杆的驱动电压,来控制所述自吸锁扣或电撑杆的动作。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取所述非自吸尾门锁的棘爪信号,以监测所述非自吸尾门锁的状态。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车辆尾门系统,所述系统包括:设置于所述车辆尾门上的非自吸尾门锁;设置于所述车辆车身上且与所述非自吸尾门锁配合的自吸锁扣;连接所述车辆车身与尾门的电撑杆;以及控制器,适于当接收到尾门动作请求信号时,根据所述尾门动作请求信号,控制所述非自吸尾门锁、所述自吸锁扣及所述电撑杆的动作,以开启或关闭所述尾门。
可选地,所述尾门动作请求信号包括:尾门开启请求信号及尾门关闭请求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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