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共享单车的上锁引导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90332.7 | 申请日: | 2017-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8593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5 |
发明(设计)人: | 麦祖儿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捷泰通贸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H5/00 | 分类号: | B62H5/00;G07C9/00;H04M1/725;H04W4/021;H04W4/40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李健富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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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共享 单车 上锁 引导 方法 装置 | ||
本发明公开了共享单车的上锁引导方法及装置,方法包括如下步骤:接收来自智能锁的上锁信号;判断智能手机是否打开蓝牙连接且处于定位模式,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本发明应用手机app对共享单车进行定位,能够防止用户拆除智能锁后偷盗单车,通过本发明的技术也可以防止用户关闭手机蓝牙和定位,或者开锁后将共享单车交付他人使用的情况,保障了商家利益。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交通工具定位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共享单车的上锁位置引导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化的推广普及,在城市化建设中已经出现越来越的自行车站,用户只需要到附近的自行车站刷卡验证后即可取走自行车使用。这种属于较为强制性的停放交通工具方式,虽然给用户的日常出行提供了方便,但是用户需要找到站点才能取车,并且停车也需要找到站点才能停放,造成不便。另一种是可以随意停放的车辆,在车辆上设有智能锁,通过刷卡、扫描等方式进行解锁取车,在智能锁上设置定位模块,通过智能锁可以对共享车辆进行定位。通常这种车辆是通过手机app进行解锁,一旦用户用手机app解锁后,该用户可能用手机开锁后并不是自己使用共享单车,而是交给他人使用,或者另一种情况,用户通过手机app解锁后,关闭蓝牙,把共享单车上的智能锁拆除,从而盗取该共享单车,因此存在各方面不安全的因素。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共享单车的上锁引导方法,其能更好的保障商家利益,防止偷盗等事件发生。
本发明的目的之二在于提供共享单车的上锁引导装置,其能实现本发明的目的之一。
本发明的目的之一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共享单车的上锁引导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接收来自智能锁的上锁信号;
S2:判断智能手机是否打开蓝牙连接且处于定位模式,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
优选的,S2中,当智能手机打开蓝牙连接且处于定位模式时,进一步执行S3:判断共享单车是否处于行政运行区内以及是否处于行政管制区内,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内且处于行政管制区内时,提示用户上锁;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内且处于行政管制区外时,提示用户无法上锁;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外时,提示用户无法上锁。
优选的,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且行政管制区内时,进一步判断共享单车是否处于停车区域内,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不能上锁。
优选的,所述提示用户上锁的方式为语音提示。
优选的,所述提示用户无法上锁的方式为语音提示。
本发明的目的之二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共享单车的上锁引导装置,包括: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智能锁的上锁信号;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智能手机是否打开蓝牙连接且处于定位模式,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
优选的,当第一判断单元判断到智能手机打开蓝牙连接且处于定位模式时,进一步执行第二判断单元:判断共享单车是否处于行政运行区内以及是否处于行政管制区内,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内且处于行政管制区内时,提示用户上锁;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内且处于行政管制区外时,提示用户无法上锁;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外时,提示用户无法上锁。
优选的,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且行政管制区内时,进一步判断共享单车是否处于停车区域内,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不能上锁。
优选的,所述提示用户上锁的方式为语音提示。
优选的,所述提示用户无法上锁的方式为语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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