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共享单车的上锁引导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90332.7 | 申请日: | 2017-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8593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5 |
发明(设计)人: | 麦祖儿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捷泰通贸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H5/00 | 分类号: | B62H5/00;G07C9/00;H04M1/725;H04W4/021;H04W4/40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李健富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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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共享 单车 上锁 引导 方法 装置 | ||
1.共享单车的上锁引导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S1:接收来自智能锁的上锁信号;
S2:判断智能手机是否打开蓝牙连接且处于定位模式,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上锁引导方法,其特征在于,S2中,当智能手机打开蓝牙连接且处于定位模式时,进一步判断共享单车是否处于行政运行区内以及是否处于行政管制区内,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内且处于行政管制区内时,提示用户上锁;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内且处于行政管制区外时,提示用户无法上锁;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外时,提示用户无法上锁。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上锁引导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且行政管制区内时,进一步判断共享单车是否处于停车区域内,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不能上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上锁引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用户上锁的方式为语音提示。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上锁引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用户无法上锁的方式为语音提示。
6.共享单车的上锁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智能锁的上锁信号;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智能手机是否打开蓝牙连接且处于定位模式,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上锁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当第一判断单元判断到智能手机打开蓝牙连接且处于定位模式时,进一步判断共享单车是否处于行政运行区内以及是否处于行政管制区内,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内且处于行政管制区内时,提示用户上锁;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内且处于行政管制区外时,提示用户无法上锁;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外时,提示用户无法上锁。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上锁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当共享单车处于行政运行区且行政管制区内时,进一步判断共享单车是否处于停车区域内,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不能上锁。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上锁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用户上锁的方式为语音提示。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上锁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用户无法上锁的方式为语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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