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安全开门控制方法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37098.1 | 申请日: | 2017-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09116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9 |
发明(设计)人: | 陈培可;梁文芝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9/00 | 分类号: | B60Q9/00;B60R16/023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2 | 代理人: | 周放;江怀勤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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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 开门 控制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安全开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车辆的当前状态;
当车辆行驶时,如果任一车门的内把手被开启,则触发车内报警,并不对车门解锁;
当车辆停止且熄火时,如果任一车门的内把手被开启,则触发车外报警以提醒来往行人及车辆,本车门即将开启,同时开始计时,并在计时结束后,控制对应车门解锁,以使对应车门能被打开;
当车辆停止且未熄火时,如果右侧车门的内把手被开启,则触发车外报警启动且开始计时,并在计时结束后,控制右侧车门解锁,以使右侧车门能被打开;如果左侧车门的内把手被开启,则触发车内报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车辆停止时,检测门锁中控开关状态;
如果门锁中控开关处于闭合状态,则触发车外报警并控制全部车门解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车辆行驶时,检测全部车门是否关闭;
如果有任一车门未关闭,则触发车内报警。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如果车门被打开后又重新关闭,则终止车外报警。
5.一种安全开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车身控制器,与所述车身控制器分别连接的点火开关、各车门的内把手、蜂鸣器、警示灯、开锁电机、以及通过CAN总线与所述车身控制器连接的测速单元;
测速单元用于检测车速,并将车速数据发送给车身控制器;
开锁电机用于为车门开锁,以使车门能被打开;
车身控制器实时检测点火开关状态、内把手的状态,并根据所述车速数据及点火开关状态确定车辆当前状态,并且:
在车辆处于行驶状态、且有任一内把手被开启时,触发蜂鸣器报警,并不对车门解锁;
在车辆处于停止且熄火状态,并有任一内把手被开启时,触发警示灯闪烁以提醒来往行人及车辆,本车门即将开启,同时计时器开始计时,在计时结束后,驱动与所述内把手对应的开锁电机开锁;
在车辆处于停止且点火状态,在右侧车门的内把手被开启时,触发警示灯闪烁以及计时器计时,并在计时结束后,驱动与右侧车门的内把手对应的开锁电机开锁;在车辆处于停止且点火状态,在左侧车门的内把手被开启时,触发蜂鸣器报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
与所述车身控制器连接的门锁中控开关;
在车辆处于停止状态时,车身控制器检测门锁中控开关状态,并在检测到所述门锁中控开关处于闭合状态时,触发警示灯闪烁并驱动全部车门的开锁电机开锁。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
与所述车身控制器连接的各车门的门触点开关;
在车辆处于行驶状态时,车身控制器检测门触点开关状态;并根据门触点开关状态确定有任一车门处于未关闭状态后,触发蜂鸣器报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在触发警示灯闪烁后,所述车身控制器检测门触点开关状态,并在检测到车门被打开后又重新关闭时,触发警示灯熄灭。
9.根据权利要求5~8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蜂鸣器设置在车舱内;
所述警示灯设置在各车门的外侧并且其光源朝向车辆的后方;或者所述警示灯与车辆的双闪灯集于一体。
10.根据权利要求5~8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测速单元为以下任一种:仪表总成、引擎控制器、制动防抱死系统、整车控制器或者行车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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