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据处理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04743.X | 申请日: | 2017-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515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10 |
发明(设计)人: | 井然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30/02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72003 | 代理人: | 李昕巍,郑特强 |
地址: | 100031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据处理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数据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在互联网时代,新的产品层出不穷,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为了在较短的产品生命周期中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现有业务对象价值以及挖掘现有业务对象的消费潜力,需要根据已有的业务对象信息进行数据驱动的营销。
在现有电话销售系统中,从总公司数据平台导入电话号码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总公司数据平台的数据来源主要是数据库中现存的业务对象的数据,还有通过外部各种渠道获得的新数据等。无论哪种数据来源,下发给各个分公司数据平台的数据,一般仅含有以下信息:电话号码、姓名、性别、生日、证件号码、备注。座席进行拨打时,调出拨打页面就可以看到导入的数据信息,然后根据这些数据信息进行电话营销。
然而,现有的电话销售系统中的数据是以电话号码为中心进行组织的,不能反映业务对象的真正需求,难以对业务对象进行精准营销,因此营销成本较高。而且,当一个业务对象拥有多个电话号码时,可能通过同一业务对象的不同电话号码重复对该业务对象进行营销而被业务对象认为是恶意骚扰。
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背景技术部分公开的信息仅用于加强对本公开的背景的理解,因此可以包括不构成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现有技术的信息。
发明内容
本公开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数据处理装置,进而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由于相关技术的限制和缺陷而导致的一个或者多个问题。
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根据业务对象的属性数据识别所述业务对象的唯一标识;
根据所述业务对象的唯一标识将所述业务对象的信息数据下发到分数据平台上;
根据所述信息数据中的各信息项的预设权重对所述信息数据的完整度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将所述信息数据中完整度大于预定阈值的信息数据作为目标数据进行分析;以及
基于分析结果推荐与所述目标数据所属的业务对象相符合的产品和/或服务。
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实施例中,所述数据处理方法还包括:
按照预定周期从所述分数据平台回收所述业务对象的信息数据;
将所回收的所述业务对象的信息数据与从一个或多个数据源导入的对应业务对象的信息数据进行归并。
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实施例中,所述进行归并包括:
根据所述一个或多个数据源的业务对象的信息数据的准确度选择相应的归并方式进行归并。
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实施例中,所述归并方式包括替换、覆盖、补充以及忽略中的一种或多种。
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实施例中,所述数据处理方法还包括:
在主数据平台上建立以所述业务对象的所述唯一标识为主键的业务对象信息表。
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实施例中,所述属性数据包括业务对象号、业务对象的身份证号以及业务对象的电话号码中的一种或多种。
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实施例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数据源包括清洗中心数据源、赠险数据源以及外部数据源中的一种或多种。
根据本公开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包括:
业务对象识别单元,用于根据业务对象的属性数据识别所述业务对象的唯一标识;
数据下发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业务对象的唯一标识将所述业务对象的信息数据下发到分数据平台上;
评估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信息数据中的各信息项的预设权重对所述信息数据的完整度进行评估;
分析单元,用于根据评估结果将所述信息数据中完整度大于预定阈值的信息数据作为目标数据进行分析;以及
推荐单元,用于基于分析结果推荐与所述目标数据所属的业务对象相符合的产品和/或服务。
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实施例中,所述数据处理装置还包括:
数据回收单元,用于按照预定周期从所述分数据平台回收所述业务对象的信息数据;
数据归并单元,用于将所回收的所述业务对象的信息数据与从一个或多个数据源导入的对应业务对象的信息数据进行归并。
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实施例中,所述进行归并包括:
根据所述一个或多个数据源的业务对象的信息数据的准确度选择相应的归并方式进行归并。
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实施例中,所述归并方式包括替换、覆盖、补充以及忽略中的一种或多种。
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实施例中,所述数据处理装置还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004743.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新型直线运动组合结构
- 下一篇:一种直取式水稻钵苗宽窄行移栽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