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治疗亨特综合征的方法和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680076842.2 | 申请日: | 2016-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304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21 |
发明(设计)人: | 奥山虎之;陈东奎;卞汉烈;徐辰旭;李秉柱;金龙哲;张仁宁;李圭铉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绿十字;株式会社医用基因生物 |
主分类号: | A61K38/43 | 分类号: | A61K38/43;A61K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郑斌;刘振佳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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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硫酸酯酶 综合征 艾杜糖醛酸 有效治疗 人重组 有效地 递送 外周 脊髓 蛋白 心脏 治疗 | ||
1.治疗亨特综合征的方法,其包括向需要治疗的对象脑室内施用(ICV施用)治疗有效剂量的ICV制剂的步骤,所述ICV制剂包含浓度为约0.1mg/ml至约60mg/ml的艾杜硫酸酯酶-β(IDS-β)蛋白、浓度为约150mM的氯化钠、浓度为约0.05mg/ml的聚山梨酯20,并且pH为约6。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CV制剂包含浓度为约15mg/ml的艾杜硫酸酯酶-β(IDS-β)蛋白、浓度为约150mM的氯化钠、浓度为约0.05mg/ml的聚山梨酯20,并且pH为约6。
3.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剂量为约1mg至约30mg。
4.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剂量为约10mg。
5.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CV施用每三周进行一次。
6.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CV施用每月进行一次。
7.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CV施用通过包含储存器和与所述储存器相连接的导管的脑室内导管系统进行。
8.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以下步骤:
外科手术植入所述脑室内导管系统,其中将所述储存器放置在所述需要治疗的对象的头皮与脑之间,并且将所述导管的末端放置在所述对象的脑室内,使得所述储存器的内部空间通过所述导管的内部空间与所述脑室的内部空间相连接,使得脑脊液从所述脑室流入到所述储存器中以填充所述储存器;
以0.1至60ml/分钟的流量从所述储存器中取出0.1至5ml的脑脊液;
以0.1至60ml/分钟的流量将0.1至5ml的所述ICV制剂注入到所述储存器中;以及
使所述ICV制剂从所述储存器流经所述导管进入到所述脑室中。
9.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CV施用与至少一种用于亨特综合征的另外形式的酶替代疗法治疗组合进行。
10.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用于亨特综合征的另外形式的酶替代疗法治疗选自静脉内施用和皮下施用。
11.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CV施用每月进行一次,并且所述静脉内施用每周进行一次。
12.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CV施用每三周进行一次,并且所述静脉内施用每周进行一次。
13.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CV施用每月进行一次,并且所述皮下施用每周进行一次。
14.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CV施用每三周进行一次,并且所述皮下施用每周进行一次。
15.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CV施用每月进行一次,并且所述皮下施用每周进行两次。
16.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CV施用每三周进行一次,并且所述皮下施用每周进行两次。
17.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CV施用每月进行一次,并且所述静脉内施用和所述皮下施用以一周的间隔交替进行。
18.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CV施用每三周进行一次,并且所述静脉内施用和所述皮下施用以一周的间隔交替进行。
19.用于治疗亨特综合征的用于脑室内施用的制剂,其包含浓度为约0.1mg/ml至约60mg/ml的艾杜硫酸酯酶-β(IDS-β)蛋白、浓度为约150mM的氯化钠、浓度为约0.05mg/ml的聚山梨酯20,并且pH为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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