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增材制造生产物体的组合物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680065452.5 申请日: 2016-08-25
公开(公告)号: CN108349229B 公开(公告)日: 2021-11-12
发明(设计)人: L.C.R.加代 申请(专利权)人: 伊士曼化工公司
主分类号: B32B27/36 分类号: B32B27/36;C08G63/16;C08L67/02;B33Y70/00
代理公司: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韦欣华;杨戬
地址: 美国田*** 国省代码: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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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使用 制造 生产 物体 组合
【权利要求书】:

1.制品在增材制造法中的用途,所述制品包括:

由包含二酸组分单元和二醇组分单元的聚合材料构成的主体,其中:

所述主体具有1毫米至5毫米的直径和至少3厘米的长度;且

由所述聚合材料形成的物体相对于形成所述物体之前的聚合材料的特性粘数损失不大于0.9%;

其中所述二醇组分单元衍生自环己烷二甲醇,40摩尔%至60摩尔%的二酸组分单元衍生自对苯二甲酸,且40摩尔%至60摩尔%的二酸组分单元衍生自间苯二甲酸、环己烷二甲酸、萘二甲酸、均二苯乙烯二甲酸或其组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聚合材料具有不大于300 Pa·s的零剪切粘度。

3.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聚合材料具有至少75%的断裂伸长率。

4.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聚合材料具有不大于1.25克/立方厘米的密度。

5.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聚合材料具有至少80℃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6.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主体具有至少30厘米的长度。

7.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主体具有1.5毫米至3毫米的直径和至少2米的长度。

8.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二醇组分单元衍生自环己烷二甲醇,40摩尔%至60摩尔%的二酸组分单元衍生自对苯二甲酸,且40摩尔%至60摩尔%的二酸组分单元衍生自间苯二甲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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