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农业有害蝇类诱捕器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621191733.9 申请日: 2016-10-28
公开(公告)号: CN206150256U 公开(公告)日: 2017-05-10
发明(设计)人: 马继芳;王永芳;白辉;董志平;董立;李志勇;全建章;郑直;刘磊;甘耀进 申请(专利权)人: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谷子研究所
主分类号: A01M1/02 分类号: A01M1/02;A01M1/10
代理公司: 石家庄元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3115 代理人: 周大伟
地址: 050000 河北省石家庄*** 国省代码: 河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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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农业 有害 诱捕
【权利要求书】:

1.农业有害蝇类诱捕器,包括内部设有诱蝇容器(1)的诱蝇器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诱蝇器本体包括内部分为上、下腔体的框型固定架(4),还包括两块在上腔体内沿竖直面对称设置且底部与下腔体上端面固定连接的透明导向板(3),与上腔体相对应的框型固定架(4)顶部及相对设置的两个侧面都固定有透光板(6)、且另外相对设置的两个侧面都设置有纱门(7),透明导向板(3)的侧面与对应侧的透光板(6)贴合固定使透明导向板(3)、纱门(7)及透光板(6)之间的空腔形成为上捕虫腔,两块透明导向板(3)之间形成上窄下宽的空腔且该空腔与下腔体连通形成下诱虫腔,诱蝇容器(1)位于下诱虫腔内,两块透明导向板(3)上端之间的间隙形成与上捕虫腔连通的进虫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业有害蝇类诱捕器,其特征在于:与下腔体相对应的框型固定架(4)四周都固定有不锈钢防护网(5),不锈钢防护网(5)网孔的边长为1~1.5c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业有害蝇类诱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纱门(7)的一侧与框型固定架(4)铰接、另一侧固定有磁扣(8)并借助磁扣(8)与框型固定架(4)锁紧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业有害蝇类诱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框型固定架(4)包括位于上、下腔体之间、由方形管组成的框型结构,透明导向板(3)与纱门(7)分别位于方形管的内、外侧,透明导向板(3)下端与位于其外侧的方形管固定连接使方形管上端面形成为落蝇平台(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农业有害蝇类诱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落蝇平台(2)的宽度为1.6~2c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业有害蝇类诱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透明导向板(3)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α)为45°~60°,进虫口的宽度为0.4~0.6c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业有害蝇类诱捕器,其特征在于:纱门(7)上的纱网是孔径为0.05~0.07cm的不锈钢网。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业有害蝇类诱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透光板(6)位于框型固定架(4)内侧,纱门(7)位于框型固定架(4)外侧,纱门(7)与框型固定架(4)之间设置有与纱门(7)固定连接的密封条。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业有害蝇类诱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诱蝇容器(1)为放置在下腔体内的不锈钢盆,不锈钢盆的上端面到下腔体上端面之间的竖直距离为2.5~3.5cm。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业有害蝇类诱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框型固定架(4)的长度和宽度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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