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讲解法律期限的教学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621127636.3 | 申请日: | 2016-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7019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1 |
发明(设计)人: | 李海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G09B19/00 | 分类号: | G09B19/00 |
代理公司: | 长沙市标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3218 | 代理人: | 徐邵华 |
地址: | 41000***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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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讲解 法律 期限 教学 用具 | ||
1.一种用于讲解法律期限的教学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固定轴、至少两个拨轮机构和展示板,固定轴安装在支架上,拨轮机构套设在固定轴上,拨轮机构的外周面的形状为正多边形,拨轮机构外周面上放置有展示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用于讲解法律期限的教学用具,其特征在于:拨轮机构包括从左至右设置的期限拨轮机构和至少一个法条拨轮机构。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一种用于讲解法律期限的教学用具,其特征在于:拨轮机构上设有磁铁,展示板为磁性材料制成或内设有磁性材料,通过磁铁吸附在拨轮机构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用于讲解法律期限的教学用具,其特征在于:展示板分为期限展示板和法条展示板,期限展示板连接在第一拨轮机构的外周面上,法条展示板连接在第二拨轮机构和第三拨轮机构的外周面上。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一种用于讲解法律期限的教学用具,其特征在于:拨轮机构内腔和固定轴上设有限定拨轮机构随意转动的限位结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用于讲解法律期限的教学用具,其特征在于:固定轴一端设有放置孔,放置孔内设有教杆。
7.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用于讲解法律期限的教学用具,其特征在于:支架下端设置有万向轮和锁止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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