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鉴定阿胶原料中驴源性成分的特异引物对及其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610065001.3 | 申请日: | 2016-01-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8642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28 |
| 发明(设计)人: | 罗晖明;肖炳燚;聂平;李文莉;刘丽;丁野;舒毕琼;孙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C12Q1/6888 | 分类号: | C12Q1/6888;C12Q1/686;C12N15/11 |
| 代理公司: |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卢宏;周栋 |
| 地址: | 410001***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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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鉴定 阿胶 原料 中驴源性 成分 特异 引物 及其 方法 | ||
1.一种鉴定阿胶原料驴源性成分的特异性引物对,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物对包括引物PF和引物PR;所述引物PF的序列如SEQ ID NO.1所示,所述引物PR的序列如SEQ ID NO.2所示。
2.一种鉴定阿胶原料驴源性成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采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引物对对待测阿胶原料皮张的DNA进行PCR扩增反应,得到PCR扩增产物;
(2)向PCR扩增产物中加入限制性内切酶BamH I进行酶切,将酶切后的产物进行琼脂糖凝胶电泳,若在50—350bp出现两个片段,则供试品为驴源性成分,若在50—350bp不出现两个片段,则供试品不为驴源性成分。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所述阿胶原料驴源性成分鉴别中,若出现76bp和314bp两个片段,则供试品为驴源性成分,若不出现76bp和314bp两个片段,则供试品不为驴源性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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