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动作执行装置及超声外科手术器械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80978.6 | 申请日: | 2015-09-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20856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0 |
发明(设计)人: | 吉恩·博普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瑞奇外科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华外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8/18 | 分类号: | A61B18/1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程钢 |
地址: | 300457 天津市滨海***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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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动作 执行 装置 超声 外科 手术器械 | ||
1.一种动作执行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扳机组件和第二扳机组件,所述第一扳机组件和所述第二扳机组件均可运动;
所述第一扳机组件包括第一扳机,所述第二扳机组件包括第二扳机,并且,在所述第一扳机和/或第二扳机运动过程的一部分内,所述第一扳机与所述第二扳机可相互独立运动;
驱动部件,所述驱动部件分别与所述第一扳机组件和所述第二扳机组件相连接;
力偏置部件,当作用在所述驱动部件上的力未超过预设值时,所述力偏置部件适于阻挡所述第二扳机组件的运动;以及
所述第一扳机组件和所述第二扳机组件分别适用不同的机械增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作执行装置,所述第二扳机组件的机械增益值由所述第一扳机组件的位置确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作执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扳机组件包括第一扳机和第一增益机构,所述第二扳机组件包括第二扳机和第二增益机构,所述第二扳机组件的机械增益值由所述第一扳机的位置确定。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动作执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扳机和所述第二扳机在其运动过程的一部分内不相互独立运动。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动作执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扳机组件通过滑动机构与所述第二扳机组件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动作执行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偏心机构,所述第一扳机组件通过所述偏心机构驱动所述驱动部件运动。
7.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动作执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扳机通过第一连杆与所述驱动部件相连接,所述第二扳机通过第二连杆与所述驱动部件和所述第一连杆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动作执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杆与所述第二连杆之间的夹角为小于180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动作执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杆与所述第二连杆之间的夹角为60度~180度。
10.一种超声外科手术器械,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动作执行装置。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超声外科手术器械,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手持件,适于使用者用手握持;
钳口组件,所述钳口组件通过细长体与所述驱动部件相连接,适于夹持组织。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超声外科手术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外科手术器械具有一条纵轴,所述钳口组件可绕所述纵轴相对于所述手持件旋转。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超声外科手术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扳机及第二扳机分别位于所述手持件的两侧,且使用者在用手握持时,分别与所述第一扳机和所述第二扳机相接触。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超声外科手术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扳机及第二扳机分别位于所述手持件的两侧,且使用者在用手握持时,仅与所述第一扳机接触。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超声外科手术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扳机组件还用于将所述驱动部件的力反馈给使用者。
16.根据权利要求10-15任一项所述的超声外科手术器械,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扳机运动过程的一部分内,所述第二扳机的转动方向与所述第一扳机的转动方向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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